李宜聰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研究生)

時序走入一年下半階段九月初秋,就社會福利層面而言,除了社福單位準備接受各級單位的評鑑審核外,更重要的大事莫過於年度即將進行的低收資格審查一事,對此,2011年「社會救助法」新制實施以來,擴大救助範圍的連帶效益固然是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從16.3萬戶一舉增加到26萬多戶,從而擴充了對於社會底層人民扶助的涵蓋率,不過,也相對地帶出有些被視為「非貧窮者」卻是大張旗鼓申辦補助而遭人非議的經驗現象,對此,從該項行徑以窺見到針對「貧窮」一事,究竟普世價值底下還潛藏那些備受爭議的思考命題。

首先,談談「貧窮」這個議題,「貧」與「窮」都是一項顯露性極度不足的字眼,然而,這種極度不足轉移到日常生活世界之際,即便代表這個人在社會適應上的羸弱不足,像是生存的能力、工作的能力、社會適應抑或是殘存的能力等,但是,根據世界銀行以收入來衡量貧窮定義的絕對標準,那麼,一個人每日收入低於1.25美金,就算是赤貧(extreme poverty),以此觀之,雖然這是大數據底下所呈現的客觀指標,但是,仍然會有區域性、文化性、經濟性、社會性、道德性等相對因素的影響,換言之,對於貧窮而言,實務上並無決定性的統一性規範,只不過,此條線的二分區隔,絕非就是逕自將人群歸屬為「貧窮」與「非貧窮」的兩類族群,而是這樣一條的貧窮線,在社會資源挹注過程的孰重孰輕,能否達到區辨效果和篩選作用,如此一來,目前僅能採取收入的概略性概念,來衡量生活水準,只是,是否也因此顯露了一種救助資格認定上的區位謬誤。准此,當貧窮蛻變為一種涵蓋多面性的價值評斷,而收入又是最簡易和最武斷的評價規範,那麼,現行社會價值底下,對於貧窮的範疇、類型與歸因,這何嘗不是一種主流價值的壟斷、霸凌。

自十八世紀工業革命之降,貧窮只是被用來突顯檯面上的社會議題,從過往至今,包括救濟、救助、扶助等概念性的權宜措施,無非係以救急或殘補式的應變方式,用以紓困或恢復貧窮者當下的各項社會適應難題,同時,透過以時間換取社會生存的模式,以規範逐步回歸到社會適應的生活正軌,對此,當下可議論的乃是孰可進入到這個系統被提供服務,就上所述,就是這一條貧窮線下或上的數據判讀,同樣地,這條線看似合理的評估判讀,協助與否的裁決,經常是會輕忽最為實質的生活事實、社會價值乃甚至於隱而不諱的諸多生命現實;連帶地,現今充斥民粹思維底下的社會氛圍,單面的評判也淪為最容易、最有利的價值選擇,只不過,這往往也是充滿了最為無言的霸權評斷。

總之,面對貧窮,唯有在這池中之者所發出聲響,其所道論之事才最為貼切,然而,這池水的範疇多大、深度多深、濁度又如何,這往往都不是在池中之者,所可以自行界定的,對此,因應貧窮議題而生的社工夥伴們,是否可以看清己身在這池水中的社會定義及其本質初衷,藉此搖動筆桿的當下,所面對的就不單單僅是某種我執的思量,而是孰重、孰輕的評判底下,進而告誡自己:福利身分取得與否的背後,仍然還是蘊藏諸多不可置喙的秘密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