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輪替(Party Alternation)
政黨輪替泛指的是由不同政黨(在野黨)接替前一政黨擔任執政黨的情形,可能是以投票制度的方式進行,也可能採取暴力或非暴力革命的形式完成,對此,政黨輪替一般較常出現在實行兩黨制的國家,但是,也有在多黨制國家裡,由部分佔主導地位的大政黨輪流執政。事實上,在部份一黨專政或一黨獨大的國家(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加坡等),即使是在部分層級設有選舉機制,不過,政黨輪替的情況也因為制度設計問題而難以出現,至於,歸屬於民主國家體制,政黨輪替則是被認為是一項民主制度健全的象徵,代表該國的民主政治在諸如責任政治、監督政治與制衡政治的相對成熟發展,當然,部分議會民主制的國家,由於沒有單一政黨可以在選舉制度取得過半數議席,因此,經常是要籌組建立聯合政府,以至於需要由多個政黨來組成所謂的聯合政府,這些國家通常長期由數個大政黨聯合執政,因此,也較少會出現政黨輪替機會,除非是部分政黨在大選過後因為政府重組被逐出內閣以及聯合政府組成政黨的更換。
中華民國在2000年的第二次總統直選由民主進步黨勝出,結束中國國民黨長達55年的執政局面,實現了首次政權和平移轉的政黨輪替,但是,以國民黨為首的泛藍仍然控制立法院,造成了「朝小野大」的少數政府,歷經八年之後,2008年總統大選,中國國民黨重掌政權,展開第二次和平的政黨輪替,再過8年,2016年總統大選,民主進步黨勝出則是完成第三次和平的政黨輪替;連帶地,同日舉辦的立委選舉,民主進步黨於國會中單獨取得過半席次,終致達成了國會第一次的政黨輪替,對此,民主進步黨已然是成為全面執政和全面負責的完全政府。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延伸概念:民主政治、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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