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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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某立委到歐洲進行建築之旅考察,除了參觀各種的經典建築外,還特別留意到不少的歐洲國家都是將鋼琴擺放在公共場所,因此,該名立委建議台灣一地也要把鋼琴擺在學校穿堂,而不單只是成為音樂教室裡的一項教具。

基本上,將鋼琴從音樂教室改為擺放在學校的穿堂,這理應不是單純放置地點的不同,而是要有延伸的深邃思考,這是因為:擺放在音樂教室裡的鋼琴,鋼琴本身的確就是一項教具,而相關的角色扮演實乃是教學功能的教具運用,就此而言,將鋼琴移置學校的穿堂或大廳,就其目的與手段的本末而言,理當是一碼歸一碼的兩件事,也就是說,硬是將鋼琴遷出到公共場合,那麼,學生音樂課程的受教權益,究竟是要如何給予應有的具體保障?至於,又要如何善用擺放在穿堂的鋼琴,以達到委員所期待『藝術就是生活!生活自然充滿藝術!』的關懷旨趣?准此,所見與所聞,要如何內化以成為有深度、覺察的認知架構,那麼,批判性思考的心靈結構,這也是相應而來的自省課題,冀此,對的事及其所對應的方法手段抑或是後續衍生的預期性後果,那麼,相關的言談舉止,自當是有它商榷、廓清之處,這是因為:

首先,指陳出來無論是在英國或法國等歐洲國家,公共場所裡觸目所見的「鋼琴」蹤跡,它不只是一件公共藝術的裝飾品,而是讓人可以隨意彈奏的文藝設施,即使只是路人的即興亂彈,也會讓整個空間活絡了起來,以此觀之,標舉『藝術就是生活!生活自然充滿藝術!』的文明內涵,顯然,聚焦點也就不在於鋼琴本身的建置設計,而是一種的生活美學和人文素養,要如何緊扣生活教育與空間設計,進而達致成為國人一項視為當然的認知基模?就此而言,從鋼琴的彈奏到無所不在的美學展現,那麼,該要移動擺放的又豈止是「鋼琴」這項教具而已?至於,突顯『音樂不是有錢人權利』的論調,恐有將族群對立進一步階層深化之虞,而無助益於族群相融的可能解套,畢竟,將鋼琴擺回到學校的穿堂,那麼,穿堂上的即興亂彈或是訓練彈奏,終究還是一項突兀的兩廂對比;連帶地,強調享受音樂不該只是少數或有錢人的權利,更是讓「鋼琴」成為了階級鬥爭的一項武器,換言之,擺盪在教具或工具之間的「鋼琴」已然成為一種污名的標籤烙印!

總之,他山之石的關鍵不盡然在於要如何攻錯仿效,而是更應該誠實以對傳統固著認知態度的除魅工程,就此而言,從親近到彈唱以迄於演出抑或成為自娛與娛人的鋼琴彈奏一事,那麼,「鋼琴」是可以蛻變成為某種的轉向契機,就此而言,「鋼琴」之於所謂的『先有機會改變,才有改變的機會』的人生轉頻,那麼,立委諸公當可在公共政策的輸出端上,推動更大視野胸襟的變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