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今天在環衛委員會時質詢問勞動部長郭芳煜,颱風假的性質是什麼假?郭芳煜回,颱風假基本上「不是一個假」,只是發生颱風時,禁止上班,目前是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執行,但上周颱風發生時,桃園市某間製作晶片電阻的電子廠發出公告,直接把「颱風假」變成「調班」,要求員工事後補出勤。公告上寫道,「若7月8日(週五)沒來上班的同仁,統一調班7月10日(週日)為正常班!」對此,勞動部有跳出來說是違法,目前進度如何?

郭芳煜表示,已請桃園市政府現場實際了解公告是否屬實,今天會把執行結果回報勞動部。

洪慈庸指出,台灣在訂法規時「非常有彈性」,而且雇主可以「無限擴大彈性」,她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7點為例,「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翻成白話的意思就是,如果勞工那天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可以扣掉薪資,就算勞工出勤工作,雇主也可不用加給工資,「要給不給薪資,完全是看雇主良心。」

郭芳煜回應,當初要點是用「宜」是因為沒有入法,「全世界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國家是用法律規範颱風放假」,因為沒有入法,所以牽扯到權利義務關係。如果未來有入法,這情況就可以改善。

洪慈庸說,有立委提案要增訂勞基法40-1條,希望可以增訂颱風假。對此郭芳煜也說,這個方向勞動部一定是支持的,但是在修法或立法之前,要再加強跟各界溝通,建立更多社會共識。(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