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式災害(Composite Disasters)
複合式災害一詞指涉的是從單一事故所引發出來的連鎖效應,這使得相關的災變善後工作,已經是遠遠超乎單純的天災或人禍,最為明顯的例子是發生於2011年3月11日規模9.0的日本福島大地震,其所引起的巨大海嘯,以至於最後造成了難以收拾的核電危機,以此觀之,複合式災害本身同時也糾結從風險規避到需求滿足的多重概念內涵,這是因為,一定出現機率的特定事故,固然隱含著藉由集體力量以舒緩諸如生、死、老、殘、傷與疾的經濟風險,但是,事發之際的短期性濟助,更有它基本生活需求要如何有效滿足的社會安全思考。
以台灣社會為例,作為一種通過性儀式的每年颱風季節,往往會因為風勢強、雨量驚人及其所夾帶大量的土石流,導致家園的破碎和災情的擴大,因此,針對連鎖效應背後所潛藏的系統性失靈,這也是檢視複合式災害相關善後工作的考察重點,也就是說,要如何從殘補性質的家園或社區重建,以進一步思考背後國土破壞及其總體規劃而來之止災、減災和防災的通盤性檢討。總之,當災情的形成是複合的,亦即,災害經常不是單一因素的呈現,而是不同災情的綜合,那麼,後續所誘發產生之二次或三次之災害衝擊影響的複合性,這才是面對複合式災害掛慮之所在,像是2002年所發生的SARS危機,本身即糾結包括隔離、醫療、出入境、物資調派以及經濟消費等等複合性的衝擊影響。
資料來源:陳麗芬、王順民(2014)。<社會福利服務析論--當代台灣地區的方案計畫討論>。台北:洪葉。
延伸概念:需求、風險、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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