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表決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初審,未來中配要取得台灣身分證將要通過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測試標準將由內政部訂定;至於中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目前仍維持現行條文不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月十三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卻因議事瑕疵,讓藍、綠兩黨各自動員,最終卻在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協調下,藍綠達成共識後和平落幕,重新確認議事錄,今又再度審查。

現行中國配偶與外籍配偶要取得台灣身分證適用法源不同,導致條件不同。國民黨主張修法要將中配歸化台灣國籍的時間,要比照外配,由現行六年縮減至四年。但民進黨指出,外配取得身分證要通過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還要檢附財力證明,甚至要先放棄本國國籍才能申請,但中配不需提出相關證明,條件差異大。

會中藍、綠雙邊無共識,在場十二名立委記名表決,民進黨八人全數贊成,國民黨四人反對,通過民進黨版本的修正動議,在場立委十二人。依照通過初審版本,未來中配要取得台灣身分證,需具備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測試免試及其他應遵循事項標準,則由內政部定之。

對於中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未縮短,又增列中配取得身分證須具備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引起國民黨林麗蟬不滿,痛批民進黨歧視新住民,表示中配外配取得身分證最重要的目的是歸屬感及認同感,

但綠委李俊俋反駁,陸委會已說明,中配取得居留權與取得身分證的保障差異,主要就是行使投票權與參政權,各國對外國人取得本國公民全的處理,不可能完全不設限;中配、外配都是新住民,應平等對待,認為應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入出國移民法》一起處理。

此外,今早會議一開始雙方爆衝突,現場三度休息,最後後黃昭順還找來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出面當「和事佬」協調。(時事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