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專院校明明不用繳、卻以進用身心障礙者不足為由,向系所及教員收取「差額補助費」,勞動部調查發現,政治大學、 台灣師範大學、中華科技大學、雲林科技大學都有,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立委林靜儀臨時提案,認為涉及詐欺及偽造文書,要求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表示,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如果事業單位進用身障者不足額,應繳交「差額補助費」,但應該由雇主繳交,就他們認定大專院校就是以校方為雇主,這4校沒有進用不足額問題,因此都未違反身權法,但校方向系所或教員「預收」補助費,可能是將責任轉嫁給系所及教師,這是校內行政管理問題,將轉請教育部輔導學校改善。

林靜儀指出,根據她向勞動部查詢,發現確有大專院校明明已經足額進用身障者,且未被勞政機關開徵差額補助費,卻涉嫌謊立名目向校內系所及教員收取費用,她要求徹查、追究法律責任。(時事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