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職場性騷擾,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提案增加性騷擾防治法三倍罰鍰,對他人性騷擾者,從現行最重新台幣10萬罰鍰,提高到最重處30萬元罰鍰。

立委提案也要求,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是憑藉權勢利用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等狀況,對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犯性騷擾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陳怡潔說,據統計,以2014年為例,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而遭裁罰件數為153件,裁罰金額為288萬5000元,平均每案裁罰金額僅1萬8856元,位於裁罰區間的下限,嚇阻效用不高,有必要提高罰則。(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