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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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調查顯示:去年(2014年)台灣在家庭消費支出方面係以用在和「住」相關的費用最多,花費最少的家庭消費支出項目則是「衣」的相關費用,顯然,攸關到生活世界裡各項人身需求的滿足消費,是有它進一步深究的必要。

基本上,可以將所謂的家庭消費支出概分成包括食品飲料及菸草、衣著鞋襪類、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家具設備及家務服務、醫療保健、運輸交通及通訊、休閒文化及教育消費、餐廳及旅館、什項消費(其他消費)等九大項,以2014年的經驗事實顯示,九大項的重要排序為住宅服務(24.46%)、食品飲料(15.87%)、醫療保健(14.87%)、運輸交通(13.12%)、餐廳及旅館(11.08%)、休閒文化及教育消費(9.58%)、其他消費(5.55%)、衣著鞋襪(3.02%)、家具設備(2.44%),就此而言,雖然大項之間和之內的操作性定義,還是有待進一步的廓清,至於,包括房租、水電瓦斯、交通通訊等在內的消費支出費用調查,也會與所得、物價或地區消費特性有關,但是,來自綜融性質的一般性考察,卻也可以窺探出若干的變遷趨向意含,比如說:每一個家庭平均花費新台幣18.5萬元在包括包括房租、水電瓦斯、修繕在內的住宅類的費用支出上,這不僅躍居第一順位而且持續增加,自當是與『居不易』的環境條件限制有關,冀此,有限的薪資所得對照於從貸款購屋到租賃價金,那麼,結構性的解套與配套,是有它回歸到分配正義一事的基本提問!?

除此之外,民以食為天的「吃」雖然還是占了整個家庭消費支出的第二順位,但是,該項概括食品飲料及菸草的消費支出,在菸酒及檳榔部份的花費也占了近8%,以此觀之,要如何提升從食育到食安而來的飽食之慾,那麼,對於關乎到「吃」支出的比重下降,是否隱含著因為所得收入不足以至於壓縮到食物攝取的量或質?抑或是讓銅板消費與炫耀式消費相乘以成為某種的荒謬弔詭現象?值得玩味的是位居第三順位的醫療保健,年度超出10萬元支出的消費規模,究竟係屬健康自主管理的預防性保健?還是住院診療、整形美容等等的費用開銷?特別是對照於每年花用8萬元的餐廳及旅館支出,這也顯現出來台灣社會的家庭消費支出,比較是偏重在低層次的生理範疇,從而忽略了社會参與和健康促進的休閒、文化、教育以及戶外活動等等較高層次的行動規劃。誠然,要如何從基本界面的需求滿足以昇華風險減緩的生活品質範疇,那麼,富裕之中的貧窮現象,似乎也是當前台灣社會的真實寫照之一。

總之,解讀家庭消費支出一事而來的延伸性討論,就不單單只是費用支出金額的前後排序,而是項目彼此之間的變動情形,隱含的是某種的結構性弔詭,像是諸如汽車、手機、上網等運輸通訊類費用的大幅提昇,除卻資本主義的操作模式外,是否因為『居不易』的棄守所招致人性誘因裡出現更多的炫耀式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