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求才廣告常會列出應徵所需條件,甚至還會標榜「享勞健保福利」。對此,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強調,勞工保險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雇主為所屬員工加保是法定義務,並不是企業福利的一環。長期以來,很多求才廣告都會註明享勞健保福利,原來這不是福利而是雇主義務。
勞 動部指出,只要勞工朋友受僱於員工人數達五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工廠,雇主必須在勞工到職上班第一天,主動向勞工保險局申報辦理參加勞保。不過,如果勞工 所受僱的企業員工人數未達五人,雇主也可為勞工辦理加保手續。凡是強制加保單位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勞保,政府將處以罰鍰。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為了提倡正確法制觀念,同時避免造成求職民眾受到混淆,目前已經函請全台各縣市政府加強督導轄內人力銀行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務使這些人力網站所刊登求才廣告內容必須明確,不可有所混淆,亦即勞保、健保與公司福利制度必須分列開來。
建議雇主應提供明確、完整的職缺資訊,才能讓求職勞工作為參考依據,同時明瞭個人權益。此外,學生打工或社會新鮮人在五人以上的企業上班,如果遇到雇主不願為員工申報參加勞保,這時可向勞保局提出檢舉,如此才能避免個人勞動權益受損害。(時事新聞來源:台灣新生報,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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