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本案為23歲未婚女性小玲之四親等家暴被害人追蹤處遇,案主診斷為未分化型思覺失調症,長期缺乏病識感且對醫療高度抗拒,曾有非自願住院經驗,母女同住與互動期間頻繁爆發精神暴力,包括言語辱罵(如罵神經病、賤貨)、破壞物品(如馬桶抽水馬達、雨傘)及控制交友等,案外祖母與案阿姨則是持包容但分歧之態度,形成複雜的非正式支持網絡。
暴力導因根植於長期的家庭相處張力、疾病症狀與照顧壓力之衝突,現階段處遇面臨極大挑戰:案主對母職及醫療體系充滿敵意與不信任,防衛心強;而衛生與社政網絡雖持續介入,但在案主拒絕就醫、保護令聲請反覆之情況下,專業團隊陷入「維護人身安全」與「尊重案主自主意願」的拉鋸中,亟需跨專業重塑漸進式之信任與支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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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曲:在大園的微光與暗影之間
循著大園轄區的海岸風紋與工業聚落邊界,我們看見了一幅當代台灣家庭的微型浮世繪,當水泥磚牆隔不斷世代間的愛恨交織,20來歲的「小玲」獨自站在房屋內,面對的不僅是壞了的抽水馬達,更是內心深處那座因思覺失調症而乾涸、枯竭的情感水庫,進而交織成一首沉重的申論樂章。
這是一起牽涉四親等家暴事件的複雜網絡,我們必須將視角拉高,扣緊「人—事—時—地—物」與「個體—制度—大環境」的宏觀座標:
1.人:包含相對人案母「阿珍」(化名)、案主小玲(化名)、案外祖母、案阿姨,以及衛政、警政、社政、社會福利中心、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心理衛生中心與療養院等網絡協力夥伴。
2.事:母親對女兒的長期精神暴力、言語貶損、破壞物品與相互投射的防衛對立。
3.時:從113年至115年多次通報、非自願住院、短暫分離到再度衝突的漫長演變歷程。
4.地:大園轄區與外轄之間的地域移轉與居住流動。
5.物:同住屋簷下的馬達、衣物、雨傘與隱形的精神枷鎖。
6.結構層次:從個體的精神動力與疾病失能,到四親等方案定位的法理邊界,再到大環境下多元變遷家庭組成(如單親、代間照顧、經濟壓力等)所帶來的結構性失格。
二、深度解構:動力、危機與網絡交織
(一)個體動力與相對人身心狀況:案主小玲身處未分化型思覺失調症的迷霧中,其認知邏輯偏向單一歸因,將生活困頓全數歸咎於母親的控制,這並非單純的叛逆,而是其大腦解讀現實能力的實質受損,相對人案母阿珍則是在長期照顧壓力、經濟零工謀生及其對於女兒病情復發的恐懼中身心俱疲,以此觀之,母親口中惡毒的言詞,既是情緒失控的宣洩,也是一種防衛性的推開——她害怕這個生病的孩子,卻又被血緣死死綁在同一條船上。
(二)家庭動力與衝突事件:家庭內部呈現典型的「三角化」與「代間衝突」,案外祖母出於無力與母性本能,對案主採取代償式的縱容,卻在無形中削弱了專業醫療介入的正當性,相形之下,案母則是在管教與崩潰間擺盪,就此而言,衝突事件經常都是從生活細微處引爆(如馬達損壞、衣物丟棄),實則是雙方長期缺乏安全感、權力不對等和溝通破位後的總體爆發。
(三)脆弱因子與風險係數:本案的脆弱因子在於低端病識感、對醫療體系具備創傷記憶(過往非自願住院的恐懼),以及支持系統的脆弱與離間,尤其是當案主從大園案家搬至跨轄區獨居,看似物理距離拉開,但風險係數並未下降,相反地,孤立的環境讓案主的妄想和焦慮,更無人提供適時協助,隨時可能會因情緒失控演變成更嚴重的自傷或傷人危機。
(四)網絡夥伴的協作張力:社政(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福利中心)扮演接住被害人的安全網,衛政(心衛中心、療養院)肩負精神醫療勸導的重責,警政則在危機時刻維持秩序,然而,現實面臨的困境是「一主責、多協力」的橫向溝通斷裂,當案主對於公部門產生高度防衛,且保護令因其反覆而撤回時,各網絡容易陷入「各司其職卻各自陷落」的效能僵局。
三、三大社工理論之深度詮釋
為了不落入冰冷技術主義的窠臼,本案適宜導入以下三項社工理論進行深刻轉化:
首先,創傷知情觀點,不問「你怎麼了?」,而是問「你經歷過什麼?」,誠然,案主過去因非自願住院而遭受巨大的心理創傷,這解釋了她為何對醫療介入與母親的靠近抱持敵意,為此,社工必須以「安全、信任、選擇、協力、賦權」等五大原則,緩解其對於體制的二度創傷,而非一味追求將其護送就醫。
其次,充權理論,看重案主內在的潛能與掌控權,特別是在無權與被標籤化的環境中,誠然,案主從事八大行業並嘗試獨居,背後展現的是其渴望「脫離母體控制、追求自主」的強烈動能,對此,社工應以此為主體性支點,支持她在安全範圍內做決定,而非全盤否定其意志。
最後,生態系統理論,強調個體與微視系統(家庭)、中介系統(網絡)、外視系統(方案制度)及宏視系統(大環境變遷)的動態互動,以此觀之,本案衝突不只是母女問題,更是當代台灣家庭在面對精神疾病照顧負擔過重、社會福利資源與精神衛生法規銜接落差下的結構性縮影,必須透過跨系統聯防,修補微視與中介系統的破洞。
四、結語與問題討論
當我們凝視小玲的眼淚與嘶吼,我們看到的不是一個難搞的個案,而是一個在時代浪潮與家庭風暴中迷失方向的年輕靈魂,以此觀之,四親等家暴方案的定位,不應只是冰冷的法律程序或通報統計數字的加總,而應是一座擺渡的橋梁,在「尊重案主自主」與「維護健康安全」的鋼索上,穩穩地走過。
至於,關於病識感不足與信任重建之問題討論和可行建議,包括:
(一)推動「非強迫性對話」之預備期工作:由心衛社工與家暴社工組成訪視小組,初期刻意淡化醫療話題,從案主關注的日常自主、租屋生活或情感困擾切入,建立「無壓力、可隨時喊停」的安全互動空間,修復其對助人者的信任。
(二)導入同儕支持員機制:嘗試引入具備思覺失調康復經驗之同儕支持力量,以過來人的語境陪伴案主,降低其對精神醫療的恐懼與污名化想像。
(三)建立社區化之漸進式醫療陪伴:改變過去「一出狀況即強制住院」的粗暴模式,轉由心衛中心的護理師與社工以陪同散步、喝咖啡等軟性方式,將醫療資源轉化為社區日常的可及性支持。
(四)設計家庭修復與界線工作坊:透過家庭教育中心介入,在案主病況穩定且雙方同意的前提下,進行分階段、有安全防護的修復對話,協助母女建立健康的心理距離與「物理分開但情感連結」的新互動模式。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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