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活體捐肝可以放寬到姻親,捐腎就不行?」五十六歲馮偉雄是多囊腎病友,去年接受太太捐腎。多囊腎是家族遺傳疾病,他的手足和兩個兒子都帶因遺傳基因,無法捐腎,唯一可能捐贈對象只有妻子。所幸馮太太願意且配對符合,他感謝太太給予二次生命卻也感嘆,明明有遺傳性腎病,卻只有五親等血親才能捐腎。
四十八歲莊先生也是多囊性腎病病友,他卅三歲時確診,年輕時症狀只有血壓高,直到四十三歲,病情變得嚴重,水泡破裂。他有五個姊姊,其中一位捐腎讓他免於洗腎命運。但不是所有人都有這種幸運,有位同病相憐的病友,雖家人配對成功,但家人不願意捐贈,只能繼續洗腎。
肝臟捐贈放寬 腎臟仍限縮
隨醫療技術進步與移植需求增加,衛福部於二○一二年放寬肝臟活體捐贈對象,五親等内血親及姻親皆可捐贈,且年齡降為十八歲,但腎臟活體捐贈仍限於五親等內血親與配偶,且必須年滿廿歲。
肝腎不同命,器捐中心前執行長蔡宏斌表示,規範固然是為了防範不法,但現在少子化使家庭結構多元化,社會支持網絡也改變,實質上也限制了無近親患者的移植機會。
遺傳性腎臟病或多囊腎病友可能因疾病需要等待移植,但血親可能也有同樣的遺傳性疾病,不適合捐贈。捐贈對象放寬至姻親,或許能增加獲得合適腎臟的機會。衛福部去年因此舉行過兩場專家會議,邀請移植醫師與護理師、腎臟科醫師、醫學倫理、醫事法律專家等,皆認為這項規定的確構成制度公平性挑戰。
每月藥費3萬 仍難逃洗腎
馮偉雄父親也是多囊腎患者,等不到換腎就離世。他廿多歲知道有多囊腎,一直控制在腎病第一期,以為腎功能變差到洗腎,應該是他七、八十歲後的事。沒想到四十五歲那年,腎功能開始下降,從第二期到需要洗腎的第五期,只有短短四個月。
馮偉雄用盡各種方法拖延洗腎的時間,使用延緩腎臟水泡長大及減緩腎功能惡化的藥物,因為健保只給付四十五歲以下,他每月自費三萬多元用藥。如此持續八年,直到腎功能數字僅剩下個位數,他也因雙側腎臟囊腫過大、腹水達一萬多毫升,腰圍一度超過腿長,除了洗腎別無他法。
大愛腎等不起 靠太太重生
洗腎太痛苦,馮偉雄一度想也許在洗腎時安靜離開,也是一種解脫。馮太太不忍先生洗腎,願意捐腎,而且配對成功。他深情告白,每天深陷洗腎副作用生不如死,太太給他第二次生命。有沒有去等大愛腎臟?馮偉雄說:「我都五十五歲了,等個十年,屆時六十五歲也失去移植資格了。」
莊先生對姊姊捐腎既感激又不捨。莊姊姊為了捐腎給弟弟,先是請假赴醫院接受相關檢查和檢驗,抽血不計其數,也要通過醫院倫理和委員會。而捐腎過程中,請假被扣薪、所有檢查、住院手術等費用,都必須自己承擔。莊姊姊問過自己投保的商業保險,是否可以理賠?得到的回答是「這手術是妳自己要做的,保險不付」。
對於擴大腎臟活體捐贈對象,莊先生並不樂觀。家人即使符合條件,也未必願意捐贈,並非親情不足,而是醫療、倫理與文化因素交織影響,除了手術風險與健康疑慮,儒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民俗信仰中對全屍、魂魄與死後世界的重視,都可能增加家人的顧慮。(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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