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瑞芳今年初有居服員為九旬老婦人送餐,無人應門卻未回報,事後發現當事人已死亡。里長批長照送餐不是Uber,促請市府加強安危確認功能。市長侯友宜昨要求強化督導通報,加強建置緊急救援服務網絡,服務須兼顧生活支持和安危確認,守護獨居長者安全。
新北市政局昨辦瑞芳區行動治理座談,龍山里長陳志強、龍鎮里長林文清和龍安里長柯瑞和提案,建請衛生局優化長照送餐服務SOP,落實「確認收受」與「異常通報」機制。
三里長聯名提案,源自今年一月廿七日下午四時許,一名居服員為獨居的九十二歲老婦人送餐時無人應門,將晚餐託付鄰居,事後鄰居把餐點放在老婦家門口,但直到晚間六時餐點仍未被拿進去,鄰居馬上通報里長、警方,在門口鞋櫃找到鑰匙開門進屋,發現老婦全身僵硬倒在門口看不到的位置,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仍不治。
陳志強說,這名老婦會到附近公園、廣場趴趴走,以前曾因外出,讓居服員找不到人,他曾告知居服員可代送餐,但當天他不在里辦公處。
林文清表示,龍鎮里也曾有獨居老婦申請長照兩小時陪伴服務,居服員發現沒人應門,打電話給他。他致電老婦人住台中的女兒,對方報警,並請基隆親戚開門,發現老婦人在屋內跌倒五、六個小時,還好及時發現,送醫脫險。
他說,長照送餐不能像Uber,只交付餐點就好,至少要「看一下」。送餐和陪伴服務性質和時間都不一樣,要見到面、講到話。如果沒見到人,急著服務下一個人,餐點可以「掛著」,但要馬上回報,多關心一下。
新北市衛生局高齡長期照顧處長林惠萍表示,目前作業流程要求居服員送餐時須滿足「送到宅、和案家碰面及確認安危」三要件,這名居服員將餐點託付鄰居,出現「沒有和長輩碰面」、「沒有即時完成異常通報」兩項疏失,涉違反長照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最高處三萬元罰鍰,情節重大撤銷居服員證照。
林惠萍說,這名送餐居服員隸屬居家服務B單位(複合型服務中心),發現案家無應答,第一時間應通報A單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再由A單位向上通報,未來將加強教育訓練及抽查,讓送餐更細膩且有溫度。
里長們認為,送餐加強通報機制對守護獨居老人安全成效有限,鼓勵里內獨居老人加入在宅緊急救援通報服務,只要早晚未定時聯繫上,保全公司就知會里長或消防局設法了解;配合隨身攜帶的緊急鈴,但無社福身分的一般戶要付費,所以一般民眾意願不高。
侯友宜在座談會中指示市府團隊加強建置獨居失能長者緊急救援服務網絡,共同守護長者安全;也要求衛生局強化長照服務異常事件通報時效,加強督導查核與教育訓練。(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3.04)

新北瑞芳今年初有居服員為九旬老婦人送餐,無人應門卻未回報,事後發現當事人已死亡
台灣目前有愈來愈多獨居長輩仰賴長照送餐,按照標準的作業流程,居服員需要將餐食送到宅,同時必須與長者照面,並確認是否有安危?如果只把送便當,當成送個物品,掛在門口,這樣的舉動,不僅缺乏溫度,也會像瑞芳的事件一樣,可能錯失救援的機會.
在台灣高齡化的年代來臨,人跟人之間的距離感,如果可以透過送餐的過程,多一點溫暖,多一點關心,大家把送餐當成是一個很重要且關懷長者的一個行為,送餐的人用開心作事,收餐的人感動在心,將噓寒問暖化作實際行動,老化將不再是大家不願提起的議題,而是每個人都可能面對但開心擁抱的話題.
居服員在長照體系中扮演著第一線守護者的角色,但他們的工作往往充滿辛酸與壓力。除了日常送餐、陪伴、協助生活起居外,居服員還必須面對獨居長者突發狀況的風險,例如老人跌倒、失能或突發疾病。這些情境不僅考驗居服員的臨場反應,也帶來心理上的沉重負擔。許多居服員反映,工作時間長、薪資偏低,卻要承擔高度責任,甚至在突發事件中可能遭受外界批評,這些都讓他們感到心力交瘁。
要改善居服員的處境,首先應該提高薪資與福利,讓他們的付出獲得合理回報。其次,建立完善的教育訓練與心理支持系統,讓居服員在面對突發狀況時有足夠的知識與心理韌性。再者,政府與社福單位應加強人力配置,避免居服員因服務量過大而疲於奔命,導致疏漏。也可以推動「團隊式照護」,讓居服員不再孤軍奮戰,而是有醫護人員、社工、里長共同支援,形成完整的安全網。
並且建立「異常通報獎勵制度」,鼓勵居服員在發現長者異常時即時通報,並給予肯定與補助,而不是僅以懲罰為導向。最後,透過保險或津貼制度,保障居服員在工作中遭遇意外或心理創傷時能獲得補償。唯有提升居服員的待遇與尊嚴,才能讓他們在長照服務中持續投入熱情,真正守護獨居長者的安全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