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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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MeToo運動的興起,性騷擾問題日益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對此,2024年之際,立法院通過性平三法的修法,旨在於加重對於性騷擾行為的處罰,然而,隨著申訴案件數量的激增,衛福部提出「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的變通方式,以減少初犯者的再犯可能性,但這也引發廣泛的議論與爭議,特別是對於行為人的寬容以及對司法公正性的信任下降。

根據最新的數據顯示,202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從2023年的2,650件增至3,130件,這其中臺北市的申訴量達到1,080件,增長幅度更是高達2.3倍,此一現象顯現全社會對於性騷擾問題的重視程度,但同時也反映許多被控性騷者對其自身行為的認知不足,諸多初犯者聲稱並無犯意,但是,暴露對於性別平等意識及尊重他人界線的認識,仍有待加強和提升,如此一來,關乎到性平教育的輔導充權需求,變得更加迫切,在此背景下,衛福部提出的「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政策,意圖通過上課教育的輔導方式,來減少性騷擾行為的發生,主要係針對初犯者,尤其是那些未意識到自身行為違法的行為人,以學會尊重他人的身體界線,避免未來的再次犯錯,只不過,這樣的發想思維,引發被害人和社會各界的質疑,認為可能會輕放性騷者,甚或是忽視被害人的心理創傷及其司法懲戒的處遇效果。

誠然,對於性騷擾行為的大幅增加,主要的歸因還是在於全社會於對性別平等意識的提升與教育認知的有所不足,許多性騷擾行為人對於他人的感受,欠缺應有的敏感度,常常以玩笑或追求的名義,來為自己的輕率行為辯護,特別是處於權勢關係的性騷擾情境,尤為明顯,特別是利用職權進行不自覺但卻是對下屬造成恐懼和壓力的各種性騷行徑;此外,現行的法律制度也存有缺陷,即使是對性騷擾行為的罰鍰,已然是有所加重,但是,在實際執行中,行為人對罰鍰的畏懼感不足,如此一來,單靠罰鍰實乃無法有效遏制性騷行為的一再發生,對此,如何將懲罰與教育鑲嵌結合,以達到性騷擾問題的有效抑制,以此觀之,針對〈性騷擾防治法〉的徒法不足之處,應該採取以下幾項的具體對策,這其中包括:

(一)加強性平教育:除了在校園內進行性別平等教育外,理應擴展至社區及職場,來讓更多人了解性騷擾的定義及其後果,這樣的教育更應該要有分類分級、分階分段、分時分程的持續性、全面性、整體性作為;(一)建立健全輔導機制:對於初犯者,應設立專業的輔導機構,提供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正,幫助其認識到認知行為的謬誤之處,特別是該項的輔導機制尤應與法律懲罰相結合,藉此形成一個完整的處罰體系;(三)完善法律制度:在修法的過程中,應考慮到性騷擾行為的多樣性,針對不同類型的性騷擾行為,制定相應的懲罰或輔導措施,尤其是對於重複犯或情節嚴重的行為人,更應加重處罰,以確保法律的威懾力和公信力;(四)推動社會性共識:應該加強與婦女團體及大眾各界的社會性對話,凝聚社會性共識,共同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只有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才能真正改善性騷擾的現狀;以及(五)引進大數據分析技術:精準掌握高風險地點和行為模式,以制定針對性的防治性騷擾策略。

誠然,性騷擾意指的是在性別上對他人所進行的言語或行為上的一種騷擾,進而造成受害者心理的壓力和不適,此一問題已然是一項全球化的普遍性事實,但是,隨其各國對於性騷擾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反應也各不相同,這也讓糾結於「法—社會」與「社會—法」之間的相互拉扯,要如何找出與時俱進的文明化對策,畢竟,性騷擾情事背後所誘發出來的結構性意涵,實比想像之中來得深邃、多樣與複雜,這其中包括:

(一)從性騷者到被害人;
(二)從行為模式到心理動機;
(三)從自認並無犯意到深感不舒服的性騷雙方;
(四)一般性騷到權勢性騷的性騷案件類型;
(五)從初犯到累犯或慣犯的性騷進程;
(六)從女性居9成之多到1成男性的被害人性別屬性;
(七)從肢體騷擾到偷窺、偷拍到言語騷擾的性騷樣態;
(八)從校園性到社區性的性騷防治措施;
(九)從公共場所到數位媒體、大眾載具的性騷地點;
(十)從陌生人到非陌生人的性騷兩造關係;
(十一)從師生到醫病、上司下屬的權勢關係性騷;
(十二)從刑事責任到民事賠償的性騷司法問責;
(十三)從教育或罰鍰二擇一到採教育罰鍰兩軌並行的性騷抑制效果;
(十四)從形式的罰鍰教育到實質的心理治療;
(十五)從審議到調查或調解的申訟案件。

總之,改採以性平教育時數之輔導先行,來抵銷罰鍰的變通作為,終究是要復歸於包括罰緩金額或教育輔導等裁罰手段,究竟能否達到性平觀念的教育充權和踩踏紅線的遷善改過之變革目的,更遑論還進一步涉及到認知基模及其行為輔導,這兩者之間又要如何得能夠一以貫之的基本提問,特別是如何通過教育輔導的認知改變,來減少性騷擾行為,藉此達到保護被害人和改正行為人的雙重目的。

冀此,性騷擾問題已然不僅是一項個人行為偏差,更是一種結構性的複雜社會現象,包括權勢關係、社會文化及司法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覬覦以教育輔導來取代罰鍰,雖有其積極性意圖,但是,在其執行過程中更需謹慎評估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唯有通過教育、法律、文化多方面的整合治理,並結合數據分析和跨領域合作,才能有效遏止性騷擾行為的發生,進而推動兼具前瞻性的制度改革。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自聯合新聞網,2025.06.08:「衛福部研議性騷者『性平教育抵罰鍰』,被害人質疑輕縱」)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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