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公布追蹤調查,發現失業民眾再度就業者占7成6,平均重返職場為20.5周;隨年齡增加逐漸拉長,除了有碩士以上學歷者外,平均薪資均比失業前還少。
為保障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政府於92年公布實施《就業保險法》,提供非自願離職勞工請領失業給付。
勞動部指出,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即可申請失業給付,及參加勞動部辦理的就業導向的職前訓練。根據統計,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以女性、45歲以上與學歷高中職以下族群較多。
為了解領取失業給付勞工的就業概況,勞動部今年4月辦理「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以105年至106年間領取失業給付勞工為調查對象,共計回收1萬2493份有效樣本。結果顯示,勞工失業期間最主要經濟來源為「失業給付」,占8成9最高,其次為「個人資產積蓄」占3成7,再來則是「資遣費」占3成3,與105年調查結果大致相同。
此外,領取失業給付勞工再就業比率占7成5,其中以25歲以上、未滿35歲的青年族群最多,占近8成;且教育程度愈高,再就業比率也愈高,如碩士及以上族群的再就業比率高達8成。勞工重返職場平均時間為20.5周,不過45歲及以上的中高年齡族群花費時間較長,平均需達半年。
進一步分析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概況,發現僅6成5目前有工作,2成1正在找工作,1成3未去找工作。有工作者,以從事服務類別居多,占6成7,從事職業以「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最多,其次依序為「事務支援人員」及「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不過重返職場後薪資平均卻減少。
根據調查顯示,勞工重返職場後,每月經常性薪資或收入平均為3萬7238元,較失業前減少1608元,其中35歲以上、未滿45歲,以及45歲即以上等族群平均收入較高,每月將近4萬元,不過仍比失業前分別減少1938元及4942元。僅碩士及以上每月收入微幅增加254元,平均月薪達5.5萬元。
勞動部表示,未來仍會持續依據產業發展及就業市場人才需求,以自辦、委辦或補助等方式辦理職前訓練,並且持續開發各類職缺以供民眾求職。另外,為協助中高齡者及婦女二度就業,將以個別化就業服務,提供一對一個別諮詢,了解失業者個人能力、興趣,並運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及僱用獎助等措施,鼓勵雇主僱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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