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今日通過民法的修正案,縮短日本女性的再婚禁止期,從原本的6個月縮短至100天。 根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民法女性再婚禁止期從明治時代起沿用至今,直到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認為再婚禁止期超過100天,是「缺乏合理性的過度制約」,裁定此規定違憲。日本參議院今日通過民法的修正案,再婚禁止期變成100天。 報導指出,日本民法中的「嫡出推定」規定,婚後200天出生的孩子歸於現任丈夫,不過離婚後300天內出生的孩子歸為前夫的孩子,因此只要離婚與結婚的時間相隔100天,就不會出現糾紛。(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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