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今日通過民法的修正案,縮短日本女性的再婚禁止期,從原本的6個月縮短至100天。 根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民法女性再婚禁止期從明治時代起沿用至今,直到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認為再婚禁止期超過100天,是「缺乏合理性的過度制約」,裁定此規定違憲。日本參議院今日通過民法的修正案,再婚禁止期變成100天。 報導指出,日本民法中的「嫡出推定」規定,婚後200天出生的孩子歸於現任丈夫,不過離婚後300天內出生的孩子歸為前夫的孩子,因此只要離婚與結婚的時間相隔100天,就不會出現糾紛。(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6.06,01)
晴天消息
- 「年底結婚潮湧現,桃園穩居結婚、出生率雙冠王」 2025-10-22
- 「藝人閃兵只是開胃菜?醫曝亂象內幕,點出最大病因」 2025-10-22
- 從「同園不同命」到「同工不同權」的迷思與弔詭:關於公立幼兒園身心調適假差別待遇的反思與對策 2025-10-22
- 「新北社工疲於奔命,議員促局處整合」 2025-10-22
- 「同園不同命!國教署盡快將公幼教保員納入身心調適假辦法」 2025-10-22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