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融性社會工作(Generic Social Work)

綜融社會工作係指採用不同的干預技巧在不同的機構設施中,藉此協助不同的案主群體以處理個人或社會問題,對此,在社會工作者心中不再只有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組織等單一方法,而是一套從定義議題、資料蒐集、診斷評估、計畫方案、干預備案、執行活動、績效成果、基礎知識到結案的完整過程。

資料來源:陳玥(2005)。<社會工作>。台北:志光。
延伸概念:權變理論、系統理論、發展性社會工作
(本則小百科由楊凱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