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危險(Moral Hazard)
   
道德危險是80年代西方經濟學家提出的一個經濟哲學範疇概念,意指的是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道德危險乃是一個起源於保險業的經濟學概念,這是由於企業中普遍存在契約的不完備性以及訊息的非對稱性,進而誘發了員工出現機會主義行為,也就是說,員工會盡可能選擇以付出較少的努力,來換取較多的收入或報酬,比如說:假定經理目標是以利潤最大化為準則的,那麼,他希望工人多努力以增加利潤,如果契約是完備的、資訊是對稱的話,個人的行為及目標選擇都會置於組織的監控之下.那麼,個人只有通過完成組織目標並且在組織目標的約束下才能實現個人目標,但是,企業契約並不能明確規定未來所有各種可能出現的狀態以及各方的權責關係,經理也並不能完全觀測到員工的工作方式和努力程度,如此一來,對於一個理性的員工來說,他就有動機利用契約的漏洞和行為的不可觀測性為謀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進而背離經理或組織所期待達成的目標。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延伸概念:福利依賴、免費午餐、外部性
(本則小百科由胡廣繼、楊子德、魏嘉亨、鄒承光、許育婷、孫鈴婷、張睿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