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累積福利理論(Assets-Based Welfare Theory)

資產累積福利理論乃係Michael Sherraden於1991年提出,建議美國政府以儲蓄性、投資性和動態性的資產累積政策,來協助低收入家庭在社會、經濟和心理等方面的資產動能進行累積,經由該投資效果,促使低收入戶家庭有所動能而可以回歸主流社會,並且成為更有生產性的公民。對Sherraden來說,資產的累積不僅是個人在工作上的收入為單一性質的指標,還可以擴及到家庭與政府等面向,進而在收入面向上可以維持長期性的消費水準,就臺灣在各縣市著手各項實驗方案中,同樣扣緊在社會性、經濟性、心理性等資產因素,在個人的人力資產、經濟資產、社會資產、心理資產等面向上,累積個人在社會主流價值上的適應能力,就家扶基金會自2004年開辦該方案以來,也是針對以上四個面向,提供參與方案成員的資產累積,透過該操作性概念,以執行培植大專青年「青年自立釣竿計畫」以及單親家長的「家庭發展帳戶」等方案,協助其在個人社會適應能力建構、經濟資本的配套、心理因素的支持、職涯能力探索等;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則是推動含蓋儲蓄帳戶、培力帳戶以及發展帳戶在內的個別生涯帳戶(career account),以進一步協助一代貧、二代窮及其親子兩代得以紓困的脫貧服務方案。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延伸概念:二代脫貧、相對提撥、教育儲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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