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青少年(Juvenile Delinquency)

非行青少年指的是12歲以上未滿18歲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的少年,又稱為失足少年、不良少年、犯罪少年,但是,為了避免不良的標籤作用造成日後的烙印效應,因此,對於特定年齡層有觸犯刑罰法律情形,多不稱謂「犯罪」而稱之為「非行」,對此,非行青少年主要都有偏差行為,而這些偏差行為又分成三種:(一)犯罪行為但非偏差行為:這種行為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但社會大眾並不會加以為難,因為,社會大眾在觀念上已把它當作生活的一部份,縱然是違反法律,也不算是什麼滔天大罪;(二)偏差行為但非犯罪行為:有些行為雖然違反社會規範,但卻沒有違反法律,甚至沒有處罰的規定,因此,這種行為雖然是會遭到社會大眾的撻伐,但卻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三)犯罪行為且是偏差行為:一個人如果違反法律被發現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且社會大眾也不會去贊同或支持。最後,扣緊非行少年行為特質及其家庭特質所交互形成的非行青少年類型包括有:「外向迷失型」(少年本身愛玩,家庭不敵外面對少年的誘惑):「變動失依型」(少年的家庭曾有過大的結構變化,家庭陷於破碎並漂泊流離狀態);「現實束縛型」(在現實中呈現很多的問題,導致父母無法或不願在繼續管教子女);「邊緣苦悶型」(少年有屬於社會邊緣人心理特有的苦悶,由於家庭貧困和地處偏僻所造成);「冷落疏離型」(少年的心裡認為家庭成員虛偽敷衍了事,常被冷落或缺乏溫暖,形成疏離意識而對人不具情感);「歧途徬徨型」(雙方對於目標發生嚴重衝突,衍生出緊張憤怒怨恨報復的反應,因而產生徬惶不知所從的反應);「麻醉刺激型」(少年喜歡尋找生活的刺激,企圖達到興奮和麻醉的狀態比如吸毒);「親子決裂型」(親子間存在著明顯的代溝,不能互相了解對方,放棄對子女的關心和教養責任);「禁制管訓型」(對少年習慣用機械化的教養方式);「忽視教育型」(父母不重視學校提供的社會化教育方式,不積極支持也不要求子女適應學校生活);「自甘污染型」(少年沒有改變現狀的意願,希望能繼續保持下去);「逃家離心型」(家庭成員向心力不強時,便會想離開家裡,逃避家庭的干預及保護;「困難自決型」(遭遇問題想自己解決,但常會不小心做出違反社會道德觸犯法律的行為);以及「學習困擾型」(不能適應學校功課的壓力而產生情緒上的困擾,隨之發生一連串的惡性循環)。

資料來源:中華好家庭關懷協會
延伸概念:偏差行為、次文化、轉向制度
(本則小百科係由楊育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