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報告事項,將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社區管理委員會不得以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王育敏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台灣飼養寵物人口逐年攀升,平均3.4戶就有1戶養寵物,但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管委會得以規約方式禁止住戶飼養寵物,是「寵物歧視條款」,也會影響民眾領養流浪動物的意願。

王育敏提出修法草案,刪除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相關規定,並要求管理委員會不得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禁止飼養,以維護寵物居住權益。

此外,王育敏表示,有鑑於非法養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是流浪動物問題之根源,為了有效杜絕非法繁殖或買賣貓犬,她也提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寵物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罰鍰由現行的新台幣5萬以上25萬以下,大幅提高到10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盼能有效嚇阻不肖業者非法牟利。本案也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

另外,民主進步黨立委蘇巧慧提出的「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也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時事新聞來源:中央社,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