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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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某原住民立法委員指出因應於花東地區的原住民搶不到火車票,而要求台鐵加開所謂的原住民列車和專屬的原民購票窗口,對此,台鐵表示,由於台鐵係屬於公共運輸並無法侷限搭乘的特定族群,因此,當法律法改尚未獲得解套之際,只能「返鄉祭祖」的名義租用專車。

基本上,以民意為其依歸的問政訴求,這使得該名原民立委的相關要求,不盡然是不符合應有的人情世故考量,只不過,從民俗、民德到法律之間的貫通串聯抑或是從正當程序到實質正義之間的可能拉扯,那麼,這項的提議要求,是有它進一步深究之處,這是因為:首先,突顯出原住民所專屬的購票窗口和專用列車的目的為何?係為一項特殊人權的基本保障?主動地位的積極性差別待遇?抑或是淪為某種標籤烙印的社會性類別?連帶地,無論是窗口還是車廂,究竟是為了確保可以買得到車票或者是一定會有位置可以坐?

就此而言,有必要就這些專屬且特定的保障措施,以進行通盤的檢視討論,畢竟,鐵路作為一種公共運輸性質的交通載具,自當是有它規模設計與安全載量的整體性考量,因此,標舉專屬的原民列車,究竟是外掛還是內含於列車本身原有的載客承受?究竟是常態性的規劃還是年節應景的權宜措施?誠然,該項要求的本意,顯然主要還是為了回應年節旺季之際所造成一票難求或是無法一票到底的窘境所在,以此觀之,理當是要回到諸如道路規劃、交通運輸、車廂採購等等的結構限制,以進行戰略層次的解套思維和配套作為?否則,即使是提供專屬的設施配備,但是,從非原民到原民的族群之間以及原民彼此的族群之內,相與關聯的資源爭奪行徑,照樣還是會出現的,畢竟,火車運輸及其車票作為一種的「稀有財」,就其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一事上,訴求於資格評估和身分取得之結構調整模式,是有其商榷、議論之處?!連帶地,加諸於原民抑或身障,老人等等人口族群的特殊地位和差別待遇,就其社會補償、保障效果或外部成本,都有它進一步廓清之處。

總之,一則攸關到民生議題的表達性需求,嫁接在公共政策與社會資源的綜融性考察上,還是有它模糊之處以待商議,但是,至少這反映出來:不要讓回家成為一條遙遠之路的身心感受,被加劇而成為某種不信任的正當性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