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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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台北市長柯文哲主張老人福利應該要「排富」,預計明年(2016年)的重陽敬老禮金將只發給中低、低收入戶長者,這是因為,與其每年花7億元做一次性的消費,倒不如用在長久性的硬體建設像如老人照護中心、日間照護、醫療中心等,畢竟,這筆錢還是專款專用於老人的身上。

基本上,上述的概念思維,還是存在著許多有待廓清的論述空間,這是因為:當蕭規曹隨的重陽敬老禮金已經成為某種的通過性儀式,那麼,少了所應該要有的效益評估機制,自然是讓敬老金的存廢問題,引來不必要過多的臆測,以此觀之,訴諸於敬老禮金的一次性消費及其所對照的硬體建設,某種程度上,兩者之間的拉扯是不聚焦的,也就是說,倘若建物環境的設施設備依舊還是少了從需求評估、過程評估與結果評估的監控機制,那麼,要何以自忖於眼前觸目所及的各種「蚊子館」?!准此,在這裡的論述探究理當是要借力使力於目前所有津貼性質的政策性福利,以進行通盤的效益檢討,藉此讓從對象之間、對象之內到項目之間與項目之內而來的公共資源,得以有效的配置運用?!

事實上,關乎到重陽敬老禮金的解決對策,也不單單只是存廢與否的兩端對立,而是有無其它的說貼與配套,畢竟,重陽敬老禮金所要推動的「排富」原則,有無商榷議論之處?而即使是限縮在低收與中低收的經濟弱勢族群,那麼,該項一次性質的花用支付,又要如何讓消費需求、消費選擇、消費決策、消費行為、消費供獻,得以達到促進福利和擺脫貧窮的積極性作用?連帶地,從65歲以遞延至70歲才發放敬老禮金的目標管理用意為何?至於,改採硬體建設或中介服務而來的綜融性老人福利服務,又要如何讓現金給付、方案項目以及服務平台,能夠鑲箝以成為一種完備的輸送體系,就此而言,在這裡的關注點就不全然只是侷限在逕自取消的非理性決策模式,而是一套公共事務的決策治理,有無建置以成為適用在諸如育兒津貼、生育津貼、托育津貼等等的福利項目上?連帶地,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福利服務等等社會安全不同的方便法門,又要如何以嫁接起一套縝密的社會福利藍圖,就此而言,文官系統的專業評估及其綜合企劃的效益評估,理應是要拉大它的視野格局!?

總之,從民欲、民意到民粹而來的各項政策性或津貼式福利,已然會成為未來主流的社會福利施政主軸,就此而言,台北市政府願意去面對重陽敬老禮金的運作困境,這未嘗不是一項改革的轉化契機,只不過,更加期待的還是一種從人治到法治的建置化變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