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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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台北市將首開全國的先例,針對非法定社會福利的重陽敬老禮金,以設定所謂的「排富」,也就是說,明年(2016年)起將只發給中低、低收入戶長者重陽禮金,市庫也因此一年可省下七億元。

基本上,針對重陽敬老禮金的變革工程,舊制係以不排富為原則,並且扣緊不同年紀而來的分齡分級的重陽敬老禮金給付,這其中包括有65-79歲1,500 元、80-89歲2,000元、90-98歲5,000元、99歲以上10,000元和另設有原住民條款,合計領取的人數為40萬人,年度預算為7億3千 萬元,至於,加入排富條款的新制,則是以具備低收和中低收戶資格者的65歲長者為限,包括有65-98歲的1,500元和99歲以上的10,000元,並 且取消原民條款,而領取的人數也是大幅下降為1萬8千人以及3千萬人的經濟規模,以此觀之,從舊制轉換到新制的變革目的,如果係為了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 特別是如何可以更有效地照顧到這些的經濟弱勢族群,那麼,若干癥結議題的基本提問,也是需要嚴肅以對的。

首先,作為一項金給付性質的重陽敬老禮金,是有必要還原回到津貼補助以及社會促進的整體性考量,對此,與高齡長者相關的津貼補助部分,主要係基於對這一群 資深公民的社會肯定,所給予某種程度的經濟安全補貼;連帶地,從年齡層而來的身份評估,之所以會受制於所得收入的資產排富,主要還是在於重陽敬老禮金的定 位不明和功能不彰所致,也就是說,當領取的人數和年度的預算不斷地飆增之際,訴求於排富條款正當性的同時,這何嘗也不是淪落對於富貧對歭的標籤汙名化以及 當初規劃重陽敬老禮金方案的率性作為。准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考就不全然只是在於從四個年齡組以縮編成為二個年齡組抑或是從所有高齡長者以壓縮到經濟弱勢長 者,而是標舉雨露均霑的普及性轉換成為個別差異的選擇性,究竟有無背離福利津貼與社會促進的初衷真義。

冀此,當下的策進作為,就只能在維持原案或全部取消,這二者之間進行理性

選 擇的政策思辨,一旦採行的是一體適用的社會效果,那麼,敬老禮金的金額增刪,這是可以被公共討論的,再則,倘若是全部取消的政策轉彎,這還是需要回應到被 取消的重陽敬老禮金,要如何專款專用於高齡長者在其它項目的社會福利設計與管理上?至於,突顯新制將可更為有效地照顧經濟弱勢的中低、低收入戶長者,此一 論調思維,自當有其商榷議論之處,畢竟,倘若是要回應成本效果而來的脫貧目的,那麼,要不是只得大幅地加碼重陽敬老禮金的金額,便是須通盤檢討現行社會救 助機制的家戶脫貧措施,以此觀之,從社會救助、福利津貼到社會保險與福利服務,是有需要進行社會安全結構調整模式的必要,否則,從重陽敬老到其它名目的津 貼補貼抑或是法定性質的社會福利給付,徒以資源有限性的排擠效應,反而模糊了實質正義的社會福利意識,至於,類似「發給郭台銘一千元幹嘛?神經病啊!」等 等的不當發言,更無助益於社會連帶的生命共同體塑造!?

總之,當為則為,這本無關涉到市長滿意度的民調高低,而是一種願景藍圖的勾勒發想,有無分階分段的運籌帷幄和戰術運用,就此而言,類似擠牙膏式的治理模式和領導型態,這反而才是公民社會要持續監督的行動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