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一例試管嬰兒張小弟卅歲了,生殖技術也大幅前進,再如單身女性接受人工生殖、代理孕母開放與否等爭議,也是造成國內法令趕不上科技發展的主要原因。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統計,民國一一年借由人工生殖生下的新生兒有五八二五人,同年新生兒廿三萬四千多人,顯示雖然生殖技術日新月異,但是透過科技孕育的新生命並未大幅增加。

 

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劉志鴻表示,限於法令,愈來愈多未婚女性或單身、失婚婦女,想要寶寶卻無法如願。

 

另外,國內要求捐卵者只能幫助一對夫妻一次活產,亦即已成功助人懷孕生產,就不得再捐卵給其他夫妻。劉志鴻說,台灣人普遍晚婚,部分女性有巧克力囊腫或子宮內膜異位問題,等到想生育卻找不到卵子,每年「需卵若渴」的女性遠大於捐卵民眾。

 

「借卵合法,代孕卻是違法。」台北榮總生殖內分沁科主任李新揚說,目前人工生殖法未開放出借子宮;但是,門診不少無子宮或是子宮受傷、癌症病患,雖有自己的卵子卻無孕育環境,值得同情,但礙於法令,無法使她們如願。

 

台灣艾微芙國際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林孝祖則表示,部分自體免疫疾病或淋巴癌患者,因法令未開放單身女性做試管嬰兒,她們只好跟老天搶時間,先凍卵買份保險,等真命天子出現再接受人工生殖。

 

國 健署婦幼健康組長陳麗娟表示,人工生殖法的目的是治療不孕夫妻,而非創造生命,法令除須維護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者的三方權益,也得顧及民法及其 他法律的一致性,因此人工生殖施術對象是否放寬給單身或同居民眾,仍須配合民情、社會期待及相關配套成熟而調整,現階段並不開放給無婚姻關係的民眾。

 

另外,人工生殖法不包括代孕,陳麗娟說,修正草案雖已將代孕納入法規,且草案去年已送行政院審議;但目前各界意見仍有歧異,還需更多溝通討論、凝聚共識。(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