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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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即將到來的暑假,學生們也會有打工的集體行為,對此,教育部也提出呼籲,提醒學生的打工須留意所謂的「七不」原則,這其中包括有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來路不明飲料不飲用、不非法打工,藉此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基本上,「七不」原則的耳提面命,即使是有它應景的通過儀式,但是,當「打工」一事,已然蛻變成為兼具某種集體意含的社會事實現象時,那麼,針對「打工」 及其相衍生出來的發展後果和衝擊影響,便有它結構性探究的論述空間,比如說關乎到打工之前、打工之中與打工之後的串聯性思考,是否有回應到學生本人或同儕 抑或是雇主的『人』、工讀之內容業務的『事』、工讀之服勤時段的『時』、工讀之就業環境的『地』、工讀之資源媒介的『物』以及工讀之薪資保障的『錢』等等 的綜融性考察,以此觀之,打工與否就不盡然是一項私領域的個別行徑,而事加總之後的諸多拉扯,這才是問題的針砭所在;連帶地,所謂的「七不」原則是否隱含 某種因為涉世未深或資訊不對稱所增生的權益戕害,就此而言,國家機器在這方面的積極性作為,就有它超乎單純性呼籲,而是要如何從主管機關的『主責』以進一 步擴及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共責』的照顧管理機制,換言之,包括教育、勞動、衛福、司法等等的個管體系,突顯了冰凍三尺的問題積累,實則隱含解套與配套 的對應措施,是否也同步到位!?

事實上,回應於學生族群本身所特有的心靈結構,那麼,「打工」一事,當只是諸多問題引爆的導火線引,畢竟,接結著打工的『意願問題』、打工的『競爭能力問 題』或『覺察能力問題』以及打工議題現象背後的『結構性限制問題』,點明了除卻標舉「七不」的行為準則外,也要進一步地追索價值澄清或是觀念導正等重建工 程,也就是說,「七不」原則所對映的另類的「七要」,像是離家近、工作輕鬆或是薪資高等,這何嘗不是除了心智年齡的發展限制外,若干認知態度的偏差或迷 亂,才讓供需之間的媒合,走向扭曲性工讀之路的可能構造因素;連

帶地,跳脫打工一事的心智戕害,那麼,這些莘莘學子索身處的社會性虐待環境,亦彰顯出來從學生個人、父母家庭、學校制度、友伴同儕、時尚潮流以及社會趨向等等之生態系統的不同層級環境,都有它分類分級且分階分段的處遇檢討必要。

總之,為什麼要打工?在那裏打工?跟誰一起打工?如何打工?打工期間的制度保障?以及打工歷程的全人成長?著實說明了單純的工讀行徑,潛藏的是諸多的誘因 條件、道德危險以及結構限制,就此而言,少年族群要如何一肩挑起可能的陷阱環境,那麼,政府公部門從被動地位、主動地位、消極地位到積極地位的角色扮演, 宜有通盤檢視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