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間社福團體調查指出:去年(2009年)年台灣地區的新生兒只有十九萬一千人,但是,父母不要孩子的現象卻也是居高不下,累計近五年下來共計有 2,407名的棄兒,平均每年有481名,換言之,台灣社會每天約有1.3個孩子是被惡意遺棄的,尤其甚者的是,有將近一成的孩子都有「流浪」過三個以上 地方的經歷遭遇。誠然,關於幼兒被遺棄的匪夷所思現象,是有它進一步深究探討的必要。

表1:2005-2010年6月轉介及輔導之高風險家庭一覽表

年度 接案訪視家庭數 開案服務家庭數 納入輔導兒童少年人數
2005年 2,534 1,848 2,843
2006年 12,772 8,637 15,370
2007年 12,816 10,599 19,472
2008年 21,037 16,168 28,393
2009年 30,878 19,394 35,646
2010年(6月) 16,691 10,270 18,853

    資料來源:兒童局網站。

首先,如果是從「需求面」來看,那麼,每天平均約有1.3個孩子被惡意遺棄的經驗現象,指陳出來幼兒不幸的人身境遇,已然是一項兼具集體意涵的社會事實, 更確切地說,不能再徒然只是視為單一案例或是個案工作的微視觀點切入,而是要思索如何有效地提升至個案管理的照顧型態,藉此探究現行的家庭照顧模式與分級 危險管控機制,是否建構完備並且妥善穩健,不過,令人感到詫異的卻是:孩子被遺棄的事故緣由,已經是從以往不可抗拒的非自願性原因,演變成為父母率性、不 負責任以及不願意面對壓力,就此而言,究竟是整個社會那一個環節出現運作失靈的現象?以及何以該種執意棄養行徑的認知心態,是在什麼樣的氛圍底下蘊藏、發 微甚或是被過度放大?

其次,面對有棄養之虞的客觀事實,那麼,現行包括家庭維繫或家庭重整的機制設計,是否有它具體檢討的必要,換言之,在這裡的論述真義除了針對被棄養的幼兒 設置應有的停損點外,癥結之所在還是在於如何就棄兒背後的羸弱家庭以進行應有的功能評估機制,事實上,倘若評估是精確、詳實的,那麼,相應於棄養而來的反 而是要提早啟動出收養的積極作為,而非是緊急安置、繼續安置、長期安置等等的權宜措施。准此,在這裡的思索真義旨在於點明:一套用以偵測家庭動態發展的機 制設計,是否有效地回應家庭實際的運作樣態,特別是關乎到從典型到非典型以及從主流到非主流之不同家庭型態所各自含蓋之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 源盤點、方案設計、整合服務與績效管理等等的輪廓梳理。

至於,扣緊「供給面」的觀察論述,那麼,要如何得以順利地媒親到合適的收養人,這會是實務工作者的棘手難題,畢竟,限縮在諸多的結構性條件,這使得顯露出 來的是從父母照顧、親屬照顧、寄養照顧到機構照顧;從雙親安置、單親安置到專業安置;從家內安置到家外安置;以及從國內安置到國外安置等等不同的安置樣 態,但是,背後實則糾結的卻是諸多複雜且深邃的影響變數,比如說:理應是較佳安置模式的親屬照顧,何以未能成為主要的出路選擇?對於包括雙親安置與單邊置 等等外人性質的安置型態,相與關聯的培力充權的配套措施為何?至於,從家內安置跨越到家外安置之一線之間的評估機制為何?而國內安置的比重又要如何從其對 應到當代台灣社會所應該要有的文明化內含?最後,還原回到「服務輸送端」之出養、試養、收養、領養抑或是退養等等的出收養歷程,那麼,現行的媒親機制,還 是有它結構性探究與檢討的必要!

表2:寄養家庭數量一覽表

年度別 寄養家庭數量
2004年 1,001
2005年 1,185
2006年 1,245
2007年 1,226
2008年 1,271
2009年 1,469
2010年6月 1,503

資料來源:兒童局網站。

總之,當棄兒現象已然成為某種的社會事實之際,那麼,回歸到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的關懷旨趣,所突顯出來的應該是避免傷害不斷擴大之停損點的設置,而非是謀求原生家庭得以恢復正常樣態之獲利點的追求,畢竟,之於惡意 遺棄的人身遭遇,這使得諸如蘊釀性、過程性、情境性與悲情的不堪性,將會有可能如影相隨地成為一輩子的身心戕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