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金投入長照服務有譜。衛福部21日表示,長照服務法上路後,將採許可制,准許企業資金以長照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形式,經營機構住宿式服務,未來可做一定盈餘分配,但仍須做回饋承諾。

 

行政院長毛治國在行政院會上表示,長照服務法上路後,對失能、失智老人的照顧,將更趨周延與長久。不過,依照政府現行稅收情形,勢必無法將長照服務視為社會福利,全部由公務預算買單,因此未來需導入長照保險來支撐長照制度。

 

政院預定下周可敲定長保法草案,針對第一類有雇主的類型,將由受保人、企業及政府三方分攤分攤。先前在政院同意總體財務出資36%後,外界預期原先規劃企業負擔六成費率,有機會下調一成。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也說,依照立法院決議,長服法預定在兩年後實施,屆時將公布上路十項子法。其中,目前僅能由非營利組織提供的居家式、社區式長照服務,將准許民間個人、法人投入。

 

至於目前只有財團法人可開辦的機構住宿式服務,也將准許以長照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形式設立。近期,衛福部會來討論訂定股東結構及盈餘回饋方式。

 

居家式是指到宅提供服務;社區式是指在社區設置一定場所及設施,提供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臨時住宅等。至於收住式機構,則是提供24小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服務。(時事新聞來源:經濟日報,201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