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31📚
01.預算總額近四兆
02.十大行動老盟推
03.婚育家庭少繳稅
04.學校變數位監獄
05.扶貧社會四來源
06.偏低國保繳費率
07.復康巴士智能化
08.增產報國新加坡
09.搶錢大戰比可憐
10.外籍的居留人口
11.兒家社照衛福部
12.暴雨沒錢難勘災
13.普發現金五提問
14.獨老訪視求救鈴
15.化學去勢加害者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八月份的第四周(2026.08.31)所羅列出來的七字箴言包括有「預算總額近四兆」、「十大行動老盟推」、「婚育家庭少繳稅」、「學校變數位監獄」、「扶貧社會四來源」、「國保繳費偏低迷」、「復康巴士智能化」、「增產報國新加坡」、「搶錢大戰比可憐」、「外籍的居留人口」、「兒家社照衛福部」、「暴雨沒錢難勘災」、「普發現金五提問」、「獨老訪視求救鈴」以及「化學去勢加害者」等15則的七字時事箴言,這也使得相與對應的延伸性思考,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首先,「預算總額近四兆」,行政院會通過《民國一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明年度(2027年)歲入、歲出皆編列新台幣3兆9,266億元,雙雙創下歷史的新高,這其中社會福利、國防及地方整體預算都突破1兆元,另有十項新加碼,包含普發1萬元、成長津貼5千元等人口戰略政策經費,同時,標舉維持同額還本與實質的無舉債目標,然而,總預算的編列,卻有其貓膩之處,這其中包括:(一)如何確保經濟發展依舊強勁成長,(二)借新還舊的手法充斥讓總預算看似『借新還舊、淨債務沒增加』之實質零舉債的認知扭曲,(三)未能落實龐大預算編列應有的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等效益評估機制,(四)撒錢不手軟的權謀政治,忽略了國泰民安及其安居樂業之於社會階層深化的治理戰略和管理戰術;「十大行動老盟推」,老盟力推《二○二六超高齡社會十大行動》之具體主張如下:(行動一)建置在地高齡專屬服務窗口—建立高齡需求主動辨識、分級轉介與整合服務窗口機制,(行動二)將休閒式社會參與培力為社區生產力,提高高齡者生命價值—培力高齡者成為社區帶領者,並建立數位陪伴網絡,(行動三)建置地方高齡就業創業典範與鼓勵機制——建立高齡就業整合服務窗口機制,依就業動機媒合地方產業服務,促進職涯典範,(行動四)推動在地高齡友善職場獎勵與留任支持—盤點在地產業、開發適合高齡者工作職缺、具體獎勵任用與留任優良企業,(行動五)強化社區失能、失智高齡者自立生活守護網—針對失能、失智社區高齡者,提供及早自立生活協助策略、延緩高齡者失能嚴重度,自立安全在地老化,(行動六)在地長期照顧系統健全不斷網—建構可供家屬查詢公開的長期照顧服務量能,針對易斷鏈的服務(失智照顧/交通/夜宿/臨托/住宿式照顧等)引進民間資源加強佈建,(行動七)敬老卡整合為健康福利管理卡,提高高齡者自主健康管理誘因—以敬老卡基礎,結合健康自主管理誘因(如戒菸酒/疫苗/健檢/預立醫療協助等)、依風險分級加碼補助,並設計雙端誘因,(行動八)建置超高齡者醫療安全照顧系統—針對高風險(75歲以上/失智、失依陷困高齡者),提供定期系統性醫療預防辨識,專責人員長期陪伴適時引進醫療照顧資源或協助轉介其他需求單位,讓高齡者安心社區安老,(行動九)建構社區高齡友善聯防系統—推動高齡友善店家認證、提供高齡者適時求助需求,協助金融友善服務與防詐支持,以及(行動十)建構高齡安全自主生活圈——從高齡者自主移動與自立生活角度切入,盤點各種不利高齡者生活障礙(如人行道/交通運具/居住安全/租屋困難),輔導改善現況,讓高齡者可安行、安住、安心在地養老等,藉此(一)突顯單一窗口與主動辨識之行動一、三與八,強調建置專屬服務窗口,採取主動辨識高風險族群(如75歲以上、獨居或失智者),落實精準分級轉介與資源整合,實現安心社區安老,(二)賦能再造與產能轉化之行動二、三與四,將高齡人力轉化為社區生產力,透過培育社區帶領者、媒合在地產業職缺及頒發友善職場獎勵,鼓勵高齡就業與,創業,重塑高齡者的生命價值,(三)預防延緩與醫療聯防之行動五、七與八,主張自立生活協助與定期系統性醫療診斷,並將敬老卡轉型為健康福利管理卡,提供雙端誘因以延緩失能,同時引入專責人員與社區聯防,即時預防醫療與生活危機,(四)長期照顧與資源不中斷:行動六針對高風險服務斷鏈期(如夜宿、臨托及住宿式照顧),提出資訊公開機制並積極引入民間資源加強佈建,結合社區守護網,確保長照服務全面覆蓋、不斷網,(五)多元友善與無障礙支持之行動九與十,著眼於安全與自主生活,涵蓋高齡友善店家認證、金融防詐支持,並積極改善人行道、公共交通與租屋困難等空間障礙,建構可安行、安住、安心的在地生活圈等關懷意旨,從而創造一個更友善的社會環境;「婚育家庭少繳稅」,為了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所得法〉部分條文,包括讓育有0至18歲未成年子女的納稅人,比照撫養70歲以上長輩,免稅額可加碼50%,將可自新台幣10.1萬元提高到15.15萬元,估計約有237萬人受惠,另外,勞保、農保、國民年金、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亦比照健保費於報稅時全部列入扣除額,而且不設上限,法條還回溯至今年(2026年)的1月1日,因此,明年報稅可適用,顯然,包括免稅額、扣除額在內的綜合所得稅計算,實有必要回歸於納稅人家庭運作動能之於經濟安全保障的基本提問,尤其是這其中交織有:(一)免稅額與扣除額的增加,其實質效益係取決於納稅人的適用稅率,此一舉措容易造成高收入者省更多稅的逆向補貼效應和所得分配失衡,(二)不加以設上限的保費扣除額與大幅提高的免稅額,將會大幅侵蝕國家綜合所得稅的稅基,致使國家財政收入受損,(三)單靠稅制減免效果有限且分配不均,這對於保障家庭經濟安全的成效,還是有所侷限,如此一來,政策應回歸家庭實際運作動能,家庭保障宜轉向精準補貼和實質服務,這才能真正達致社會扶助和世代公平的社會性移轉真義;「學校變數位監獄」,立法院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共修正7條條文,涵蓋校園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學生聽力保健、心理健康課程,以及電子煙與新型態菸品防制等面向,以因應數位時代及社會變遷帶來的校園健康風險,只不過,將兼具成癮問題的手機、平板等行動載具使用管理,逕自加諸於一線教師,從而忽略了教師的管教素養、管理規範、權責關係、免責條款、成癮戒治、家庭處遇等配套措施,尤其是擺盪於數位時代、數位依賴、數位成癮、數位界線之間的個體、制度及其大環境,實有其通盤性檢視和解套之必要,請記住:最高境界是陪同孩子在數位洪流中找到數位主權的衡平之道;以及「扶貧社會四來源」,當代台灣社會的兒少貧窮化趨勢及其政策回應的變遷發展,已然是從傳統補償性質的『脫貧帳戶』、『發展帳戶』,演進至制度化的『未來帳戶』和無對等條件且普及性的『成長津貼』,此一轉變展現了社福典範從消費性補貼,邁向資產形成和投資型國家的歷史軌跡,這也據以揭示結構性勞動市場邊緣化與家戶所得風險對於脫貧機制的反向制約,於此同時,提倡應將福利給付從殘補型的個人責任,轉向制度再分配型的權利保障,從而建構結合金融賦權、經濟安全體系配套與精準行政管理的具體回應對策。
其次,「國保繳費偏低迷」,根據資料顯示,國民年金平均繳費率逐年下滑,從110年度的50.1%降至114年度的42.53%,去年(2025年)更是提列高達新台幣130億元的呆帳,針對18萬5千多名欠費者進行訪視,補繳率僅13.6%(連續兩年未達20%目標),顯見有超過八成的欠費者缺乏繳費意願或無力繳納,至於,催繳困難的主要原因中,無意願繳納者占44.1%最高、無力繳納者占41.6%次之(其中近九成九因家庭經濟不佳或失業),以及不知道要繳納者則占14.3%,顯然,在這裡糾結著意願問題、能力問題和資訊不對稱的結構性問題,復加於受保費調漲、經濟壓力及給付誘因不足等因素影響,僅靠提高催繳的強度效果,自然是有限,而是要增加更多的制度誘因,比如研議身故後領回部分保費或建立最低保障機制等,藉此提升民眾的投保和補繳意願;「復康巴士智能化」,隨著大數據與人工智慧技術的迅猛發展,作為用以協助身心障礙者與失能長者就醫、就學及就業的桃園市復康巴士,導入《AI智慧乘客循跡定位系統》,針對老障乘客上下車時間、車輛行駛軌跡,進行即時監測與智慧調度之數位基礎設施,至於,相關的操作性定義涵蓋有從乘車前的預約身分驗證、乘車中的動態軌跡追蹤,以迄於車後大數據效能評估等完整的乘車生命週期,以此觀之,雖然智慧定位與身分驗證能夠提升接送行程透明度和家屬感到安心,但也伴隨隱私侵害與數位落差之隱憂,就此而言,如何提出兼顧技術邏輯、政策脈絡、科技效能與人本關懷的縝密行政管理配套措施,從而有效的促進老障族群的社會參與平權;「增產報國新加坡」,總人口數超過600萬名的新加坡,去年(2025年〉總生育率降至每名婦女0.87名子女,低於2024年的0.97,與全球最低南韓的0.8,已經是相距不遠,對此,新加坡政府祭出每名新生子女將可獲近7萬星元(約台幣175萬元)的生育獎助計畫,此外,也將擴大育嬰假補助,尤其是育有較多子女的家庭,將可獲得更多支援,並且針對育有子女的家庭,透過公共住宅補助制度購置第一間房屋,連帶地,繼續審慎地接納社會性移入的新移民,無疑地,少子女化已然成為一項全球共通的人口生育趨勢和人類社會的發展性危機;「搶錢大戰比可憐」,每逢開學之際,註冊費、學雜費、生活費與相關學習耗材,對於貧困及邊緣的弱勢家庭來說,著實構成了極為沈重的經濟壓迫和累積性剝奪,對此,台灣社會的非營利組織紛紛展開不同形式、內涵的助學勸募方案,藉此填補社會安全網與公共教育資源的配置缺口,然而,迎向一個健全的善行社會,我們不能僅寄望或覬覦於民眾一時悲天憫人之於情感同理心的衝動捐款,更需要喚醒理性分析之於認知同理心,尤其是國家應將弱勢兒少的教育與基本生活保障,視為不可剥奪的基本公民權,而非一味地等待民間慈善施捨的殘補式福利,就此而言,善行社會的終極目標,絕非是讓勸募市場無限的擴大,而是要透過嚴密的社會安全網配套、合宜的法令規章監管與公共財政調配,讓每一個身處困境的學子,不需單靠『展示傷口』就能尊嚴地走進教室和獲得翻轉生命的契機;同時,也讓非營利組織擺脫『製造議題—營造悲情—綁架兒少—感動行銷—資源到位』的迴圈循環,以回歸深耕價值的助人本質;以及「外籍的居留人口」,截至2026年6月底為止,台灣外籍居留人口來到107萬4071人,前十大分別是第一名印尼有364,408人,第二名越南有324,577人,第三名菲律賓有207,286人,第四名泰國有84,670人;第五名馬來西亞有22,501人,第六名日本有14,199人,第七名美國有9,774人,第八名有緬甸,7,895人,第九名有印度,6,792人;以及第十名南韓有4,557人,值得注意的是前四名合計有98萬941人,占全部外僑居留人口的91.3%,尤其是前十大國籍合計有104萬6,659人,更是占全部外僑居留人口的97.4%,以此觀之,這一大群包含移工、外籍配偶、教師、工程師、商務人士及其他之持有效居留證的在台居留外籍人士,從東亞南到東北亞的區位別或是從就業到婚姻的情境別,大多脫離不了開發中朝向已開發國度如台灣的淘金之夢,可以預想的是,隨其台灣社會的大缺工潮,鎖定3K產業和跨國婚姻的外籍居留人口,在台灣人口組成與勞動力結構中的重要性,正在持續提高,如此一來,從多元文化到居留政策、典章制度、行政協調,抑或是生活適應的相關權益保障,實乃作為移民社會的台灣一地,需要嚴肅反思的變遷課題。
最後,「兒家社照衛福部」,立法院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這其中(一)社家署將改名為《兒少及家庭支持署》,負責規畫、執行與協調托育照護、早期療育、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家庭支持服務、兒少健康及醫療照顧事項,(二)分屬於社家署、長照司的現行長照相關業務,改為《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負責規畫與執行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利、長期照顧(護)、婦女權益與福利及國民年金事項,(三)原於社家署轄下的婦女業務,預計將與保護服務業務合併為《婦女與保護司》,民團的期待是希望能夠從過去以保護為主,轉向預防與充權,特別是在女性經濟安全與照顧責任分配上,並且讓民團進入決策體系,而非僅止於諮詢;「暴雨沒錢難勘災」,南部豪雨成災,行政院長卓榮泰卻以預算被刪減為由,只能改用視訊方式,進行與地方聯繫『電話勘災』,無法前往災區視察,這話一出,自然引來了各方的撻伐,畢竟,被刪減的是大幅擴編的行政支援經費,無關涉到能否下鄉勘災的交通費,更遑論於聞聲救苦的與民同悲,一方面還有包括第二預備金、災害準備金和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等財政預算工具可加以支應,另一方面則是直指治災防洪的大筆經費,為何沒能發揮應該要有的防制或防治效果;「普發現金五提問」,針對《普發現金》的相關提問,包括:(一)政府以『AI紅利、全民共享』為名普發1萬元,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政策真的能讓AI經濟成長的成果被全民共享嗎?還是比較偏向短期的所得移轉與心理撫慰?(二)目前台灣經濟成長亮眼,但超過7成受僱員工薪資低於平均數,形成明顯的K型經濟,您認為普發現金能有效縮小這樣的所得落差嗎?還是反而掩蓋了低薪、物價與產業分化等結構性問題?(三)過去從消費券、三倍券、五倍券到普發現金,類似政策一次次出現,從社會政策的角度來看,普發現金如果逐漸變成常態,會不會讓台灣的福利政策從「針對需求」轉向「全民發錢」?長期可能帶來什麼影響?(四)這次政府強調「歲入歲出平衡、實質零舉債」,但一次編列2,357億元用於普發現金,從世代公平與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這筆錢如果不拿來普發,而是投入托育、住宅、長照或社會保險,那一種方式對弱勢與年輕世代的幫助可能更大?以及(五)如果未來AI帶來的經濟紅利真的持續增加,您認為政府應該建立什麼樣的分配機制,才能避免每次經濟成長後都變成一次性的普發現金,而是轉化成長期、穩定的社會福利與公共投資;「獨老訪視求救鈴」,衛福部擴大獨居老人訪查,一方面,現行7萬列冊獨居長者的數量疑有被嚴重低估之嫌,研判實際應有至少70萬獨居長者,這已鎖定其中需要關懷對象共35萬人進行訪視,並且依其風險程度區分成低、中、高、極高等4個等級,截至目前已會同縣市政府社政人力,訪視人數達6萬7,791,對此,推估,需建議裝設緊急求助機制的極高風險長者,人數約為3.8萬人,然而,以目前已被列冊關懷約7萬獨居長輩為例,僅28.7%完成求救設備裝置,若以衛福部推估全台70萬獨居長者人數的話,比率則是只有2.84%,顯然,對於獨老人身安全的即刻救援,實有怠忽之處;以及「化學去勢加害者」,據統計,台灣地區每年約1千件兒童性侵害案件,部分被害人甚至低於六歲,對此,立委要求主管機關研議,對於這類案件加害人實施化學去勢,誠然,除了該項化學去勢涉及到國家刑事政策而有進一步研議之必要外,包括從受害人到加害者、從分類到分級、從司法懲處到身體戕害、從醫療手段到全人處遇、從創傷知情到身心修復,均有進行通盤檢視之必要。
總之,高達15則的時事新聞箴言化,背後所實有的是從臺灣島內到地緣政治、從疫情火熱到後疫情善後、從政治到經濟或其它以及從法令到典章等生活序曲,對此,多些達觀來看待從「COVID-19」到「後疫情社會」的生活樣態和世間百態,至於,糾結於『個體(蘋果)-制度(木桶)-環境(製造商)』所顯現出來的這些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更是說明:這個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它隨時在做改變。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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