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十二年國教上路12年以來,高三學生人數大減了三分之一,固然這是受到少子女化的影響所致,然而,弔詭的是,未畢業的人數反增加了近萬人,其主因在於制度不斷鬆綁和學制不斷放寬,導致學生的學習意願更形低落,有無畢業早已不是當下的首要考量,於此同時,卻爆出桃園市教育局要求各校修改校規,未來包含無故未到校和未請假、上課或集會無故離開、經常遲到等偏差行徑,不能再用記警告等方式懲罰,甚至於不良行為,也不能記警告,對此,桃園市教育局回應,係依教育部規定辦理,為了避免重複處分,並指出如果是單純缺席,則改採輔導機制,但是,學校仍可視情節懲處,絕非無法可管,無疑地,包括學校、教師等教育現場等『教育權』限縮或剝奪的寒心棄守,此一涵蓋崩壞的課堂、崩坍的教育及其崩潰的教師等所謂的崩教育迷亂現象,未來世代的天光,著實令人擔心掛慮。
誠然,教育制度的改革確實需要與時俱進,然而,當改革的方向,偏離了教育的本質,那麼,這樣的改革就不再是進步,而是一種倒退,就此而言,看似是在保護學生的權益,但實際上卻是削弱了學校和教師的權威,更使得教育現場變得無法無天,尤其是,學生可以無故缺席、遲到而不受懲罰,這樣的校規修改,究竟是在培養什麼樣的新世代人才,是能夠獨立思考、有責任感和創造力的人才,還是只會依賴政策庇護、缺乏自主性和責任感的「溫室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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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的教育情境中,台灣的校規修改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討論,特別是針對學生遲到、蹺課等行為不再以懲罰方式處理,此一變革反映了台灣教育體系內部的深層矛盾,也揭示了教育政策與社會期望之間的張力。
首先,我們需要理解教育政策的制定背景及其所深藏的社會文化底蘊,台灣的教育改革一直受到民主化進程的影響,強調學生權益的保護,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對教師權威的挑戰,這次的校規修改正是這種文化背景下的產物,試圖減少對學生的懲罰性措施,轉而強調輔導與支持,然而,這一舉措卻被批評為矯枉過正的過度放任,甚至於被指責是對於教育秩序的戕害破壞。
事實上,從教育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此一現象涉及到教育權的再分配問題,傳統上,教師在課堂上擁有相對較大的權威,以維持秩序並保證教學質量,然而,當前的政策變動似乎削弱了教師的管理權限,使其在面對學生行為問題時,顯得無能為力的難以有所作為,這種變化可能導致教師感到被孤立和無助,進一步加劇了教師出走的流失現象。
此外,從文化社會學的視角觀察,校規修改反映當前社會對於個人權利及自由的高度重視,但卻忽視了集體責任和紀律的重要性,這種認知轉向可能也會對學生的長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因為他們在學校中未能學習到必要之社會規範和責任感的社會化養成。
在探討解決方案時,我們必須考慮如何在保護學生權益與維持教育秩序之間,取得平衡,這其中包括:首先,教育部應該重新審視其政策制定過程,以確保各方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包括教師、家長和學生,都能在政策制定中發聲;其次,學校應該加強輔導機制,不僅限於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更應積極促進學生的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能力,連帶地,更是需要針對學生個人、父母家庭、同儕團體、典章制度等動力歸因,進行通盤的檢視、針砭。
於此同時,我們也必須重視教師的專業發展和支持系統,提供更多的資源和培訓,以幫助教師應對日益複雜的教學環境和課室現場及其背後的學生家庭運作動力,這實乃是當前亟需解決的重要議題,只有當一線的教師感受到支持和尊重,他們才能更好地履行其教育職責。
最後,我們需要反思教育改革的最終目標究竟是什麼?教育不僅僅是傳授知識,更是培養健全人格和社會責任感的重要途徑,尤其是在追求個人權利的同時,我們更不能忽視集體利益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實現教育公平與社會進步。
總結而言,台灣的校規修改引發了對於教育本質和目的的深刻反思,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謹慎行事,以確保改革能夠真正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而非僅僅是短期內的政策調整,這部分著實需要政府、學校、家庭和全社會的多方努力,以創造一個更為健全和可持續的教育現場和成長環境。
致《崩教育》
在崩壞的課堂裡,學生遲到,蹺課,不再是警告的理由,教育部的規定,像是一場荒謬的戲。
網友怒吼,老師錯愕,這是怎樣的世道?競爭力的挑戰,在這裡悄然蔓延。
鐵拳教育的呼喊,在螢幕上震撼心靈,卻無法穿透現實的迷霧。
教育的良知,在權力與選票間迷失。
少子女化的陰影下,未畢業的數字攀升,制度鬆綁,學習意願低落,教育的責任,推給老師,在壓榨中疲憊不堪。
矯正學校的少年增多,在詐騙與博弈中迷失,崩壞的課堂、崩潰的教師,構成台灣教育的三崩現象。
政府不在乎的崩教育,在視而不見中蔓延,未來世代的天光,更在這片混亂中黯然消逝。
教育權的剝奪,在無聲中進行,您、我的孩子們,又將何去何從?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中天新聞網,2026.07.01:「學生遲到蹺課不能罰?教育部修改校規網怒轟:綠色執政、亂象保證」)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近年來,從校服規定、髮禁、化妝限制逐漸解除,到遲到、缺課及部分違規行為不再以懲罰方式處理,教育現場正朝向更加重視學生自主與權益保障的方向發展。我能理解教育改革的初衷,是希望擺脫過去過度威權與懲罰導向的教育模式,讓學生擁有更多表達自我與選擇的空間。然而,自由從來不只是限制的減少,更應該伴隨責任感、自律能力與對他人的尊重同步成長。
尤其青春期本來就是一個高度重視同儕認同與歸屬感的階段,學生之間的影響力往往遠大於師長的教導與勸說。在這個年紀,學生是否真的具備足夠的能力去辨識同儕壓力、價值比較以及群體期待所帶來的影響,其實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當校園中的常規約束逐漸鬆綁,學校原本希望營造的學習氛圍,是否可能逐漸被同儕文化與比較心理所取代?當缺乏了共同的紀律框架,學生之間比較的不再只是課業表現,而可能延伸到外表、穿著、品牌、社群媒體形象甚至生活方式。學校原本應該是知識學習與人格培養的場所,卻可能在無形之中,逐漸成為追求認同與爭奇鬥豔的舞台。
問題並不在於化妝、打扮或展現個人特色本身,而是在於學生是否已具備足夠成熟的價值判斷能力,去分辨哪些是真正的自我選擇,哪些其實只是來自同儕期待與社會風氣的盲從與推波助瀾。若缺乏適當的引導與教育,自由有時反而可能轉變成另一種無形的束縛。
另一方面,當教師的管教工具與教育權限逐漸被限縮,第一線教育工作者所承擔的責任卻沒有因此減少。他們反而需要投入更多的心力,去處理學生行為問題、家庭因素與情緒議題,這也使許多教師逐漸產生深沉的無力感與挫折感。教育改革的目的,應該不是讓教師失去權威,也不是讓學生失去界線,而是如何在尊重學生權利、維護教師專業與建立校園秩序之間找到平衡。
偏差行為的背後往往牽涉家庭功能、同儕團體、網路文化、社會環境以及個人發展等多重因素。因此,問題從來不是單純的「該不該處罰」,而是如何在理解與支持的同時,也協助孩子建立責任感、規範意識與面對挫折的能力。真正重要的,也許不是自由或管教二選一,而是如何讓孩子在擁有自由的同時,也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學生:温沛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