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社會救助法〉的設計運作失靈,早已為人詬病,像是『虛擬收入』的設算制度,以『家庭總收入』作為資格認定標準等規定,致使許多實際處於貧困處境的人,卻被判定為不夠窮,這也突顯日本2021年貧窮率為15.4%、韓國為14.8%,但台灣2025年的法定貧窮人口(低收入戶)比例卻僅1.12%的荒謬情事,就此而言,如何拉近資格認定機制與社會現實之間的認知客觀落差,實有通盤檢討之必要,包括以最低工資設算虛擬收入制度、未同住親屬收入併計、未實際扶養子女收入與資產卻列入家戶計算,以及還未離婚加害配偶的財產合併計算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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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座名為「福祉國」的城邦,這裡的居民係以和諧與互助聞名,城邦內有一座高牆,牆上刻著「社會救助法」,這是一種用來幫助貧困者渡過難關的濟助制度,然而,隨著時光流轉,這座高牆卻逐漸成為一道迷宮,困住了那些最需要幫助的人。
第一分:迷宮的設計——虛擬收入的幻影
這座迷宮的第一道陷阱,叫做「虛擬收入」,在福祉國中,官員們認為,無論一個人是否真的賺到錢,只要他有能力賺到某個數字,就應該被視為已經賺到了這筆錢,於是,他們創造了一個名為「最低工資」的標準,並把這個數字作為每個人應該有的「虛擬收入」,即使一個人因疾病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他的「虛擬收入」仍然會被計算在內。
於是,像「阿江」這樣的居民,即便中風後無法工作,仍然被認定有一筆並不存在的收入,結果,他被拒絕進入救助體系,最終成為無家可歸者,阿江臨終前的一句話:“為什麼我一生勤奮工作,卻落得如此下場?”,這成了迷宮中迴盪不去的悲鳴。
第二分:家庭的枷鎖——家戶總收入的魔咒
迷宮的第二道障礙,是名為「家戶總收入」的魔咒,在福祉國,每一位家庭成員的收入都會被合併計算,即使他們早已分居多年,甚至毫無聯繫,「小英」就是這樣一位受害者,她與子女失聯多年,但她那早已不相干的子女收入卻被計入她的家戶收入,使她無法獲得任何幫助。
這個魔咒背後,是一種過時的家庭想像:每一位家庭成員都應該互相扶持,然而,現實生活裡卻是充滿了複雜的人際關係,許多家庭早已不再具備這種穩定的經濟互助能力,這種設計不僅忽視了現代家庭結構的多樣性,更讓許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被排除在外。
第三分:暴力的陰影——加害者財產的枷鎖
迷宮中的第三道陷阱,是「加害者財產」的枷鎖,在福祉國,家暴受害者如果還未完成離婚手續,就必須將加害配偶的財產計入自己的家戶收入,這導致許多受害者在申請救助時,被認定為「不夠窮」無法脫離暴力環境,很多受害者便因經濟瞬間斷炊,而被迫返回施暴者身邊,成為了一種何等殘酷的現實,以此觀之,法律不僅沒有保護受害者,反而以「名義上的財富」懲罰她們,迫使她們回到暴力環境中。
第四分:迷宮外的聲音——改革的呼喚
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質疑這座迷宮是否真的能幫助到那些最需要幫助的人,他們發現,福祉國的貧窮人口比例僅1.12%,遠低於鄰國日本和韓國的15.4%與14.8%,這些數據看似光鮮亮麗,但背後隱藏的是數百萬名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卻無法獲得幫助的人。
民間團體和學者紛紛站出來,指出問題所在,他們認為,應該廢除虛擬收入設算制度,不再將未同住親屬或加害配偶的收入納入家戶計算範圍,同時,也呼籲引入「福利緩衝期」與「暫時性處分」,讓那些急需幫助的人能夠即時得到支持,而不必陷入繁瑣的審查程序。
第五分:迷宮的出口——通往公平之路
要拆除這座迷宮並非易事,但並非不可能,以下是幾項可行建議:
1.廢除虛擬收入設算制度:將救助資格基於實際收入,而非假設性收入,以更符合現實情況。
2.改以個人為單位:取代以家戶總收入作為資格認定標準,避免因親屬關係而影響個人獲得救助的權利,畢竟,當代社會,家庭結構早已多元化,這種家庭總收入的過時設計,當只會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無法獲得應有的支持。
3.引入福利緩衝期:讓剛剛脫貧或面臨臨時困境的人,能夠在過渡期間繼續獲得部分補助,避免再度陷入貧困。
4.簡化審查程序:減少過多的文件要求,例如不再強制要求家暴受害者提起離婚訴訟,而是以其他證據如社工紀錄或驗傷單進行審核。
5.動態調整貧窮線:參考國際通行標準,以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以下作為貧窮線,同時定期檢討調整標準。
6.數據驅動與科技應用:引入大數據分析和人工智慧技術,建立精準化、個性化的社會救助系統,透過即時數據監測,以更快速地識別需要幫助的人群,藉此提高資源分配效率。
7.促進社會參與與透明化:增強民間團體和公民參與社會救助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過程中的角色扮演,同時,公開透明地展示資源分配和使用情況,據以提升公信力。
結語:人人皆有權利找到出口
福祉國的寓言故事告訴我們,一個看似完善的制度,如果忽略了現實中的多樣性與複雜性,就可能成為一道困住弱勢族群的迷宮,如此一來,拆除這座迷宮,需要的不僅是技術性的修法,更是對社會正義與人性尊嚴的深刻反思。
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權利找到通往尊嚴生活的出口,而這條路,不應該被虛幻的「收入」和過時的「家庭想像」所阻斷,請記住:〈社會救助法〉的現狀告訴我們,法律並非人人平等,它更像是一道高牆,把弱勢群體隔絕在外,畢竟,一個連窮人都「不夠窮」才能夠獲得幫助的社會,不過是自欺欺人的繁榮假象罷了,因為這些人不是不夠窮,而是被制度「魔術般地」變得不夠窮,就此而言,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真實面對問題和勇於改變現狀的文明社會,一個能夠真正包容每一個人的共融家園。
致《虛擬的窮,真實的痛》
他們說,他們不夠窮,虛擬的數字,堆砌起一道無形的牆。
最低工資的幻影,家戶收入的枷鎖,未見的親屬,未曾伸出的援手,卻在紙上成為你無助的羈絆。
你說,我不是數字,我是一個人,有脈搏,有呼吸,有被生活擊垮的肩膀。
你問,為什麼努力一生,卻落得無家可歸?什麼國家看不見,這雙滿是老繭的手?
家庭,曾是避風的港灣,如今卻成為審判的證據。
未離婚的枷鎖,未扶養的重擔,在法條間盤踞,壓垮了求助的聲音。
我們該如何重構?以個人的尊嚴為基石,以現實的脈動為經緯。
廢除虛擬收入的幻象,讓真實的貧窮不再被隱藏。
我們該如何重建?在變遷的時代裡,讓多元的家庭形態得到承認。
不再以舊日的夢想框住今日的殘酷,不再讓人們因制度而再次貧困。
我們該如何前行?以權益為帆,以公平為舟,在這片貧富懸殊的汪洋中,尋找一片能容納每個靈魂的岸。
他們說,改變太難,但難道保持現狀就不難?難道讓更多人沉入深淵,是更輕鬆的選擇?
讓我們拆解這些枷鎖,讓我們重構這片天空,不再有虛假的收入,不再有隱形的貧窮。
因為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看見,每一個靈魂都應該被尊重。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上報,2026.06.17:「他們都不夠窮,《社會救助法》改革先廢除『虛擬收入』」)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在申請低收入戶十,往往有許多限制條件與規範,實際要成功申請並不容易,就像文章所述,很多時候並不能單看檯面上的經濟情況,實際上家中經濟的拮据是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的,正因為如此才會有539方案,但仍然有非常多的家庭無法使用該福利,會希望未來在政策面向夠多點社會救助的類型,以幫助這些沒有被看到的陰暗角落
閱讀王順民老師〈看不見貧窮的荒謬劇場:誰夠窮,誰又不夠窮?〉一文後,內心有許多感觸與共鳴。老師以寓言故事的方式描繪《社會救助法》制度中的種種困境,讓原本冰冷的法條轉化成一個個真實的人生故事。而這些故事,對我而言並非遙遠的案例,而是曾經親身走過的人生歷程。
我曾是一位負債近千萬元的單親媽媽,獨自扶養一個8歲和一個5歲的孩子。那段日子裡,我每天都在生存與壓力之間掙扎,不僅要面對龐大的債務,還要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然而,當我向社會救助體系尋求協助時,卻因為母親和妹妹名下擁有房產及存款,而被認定不符合救助資格。明明我的生活早已陷入困境,甚至差點失去與孩子居住的地方,但制度卻認為我「不夠窮」。
老師文中提到的「家庭總收入」與「家戶計算」問題,正是我當年最深刻的痛。制度假設家人之間必然具有經濟支持能力,但現實生活往往並非如此。即使親人名下擁有財產,也不代表這些資源能夠真正用於協助我的生活。這種以血緣關係取代實際經濟狀況的認定方式,讓許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被擋在社會安全網之外。
更令人無奈的是,這樣的情況至今仍在發生。如今我的孩子已逐漸長大,卻也面臨類似的問題。因為直系親屬名下有房產,即使孩子本身沒有能力購屋,也無法申請社會住宅。這讓我不禁思考,在年滿18歲即被法律認定為成年人的台灣社會裡,為何個人的經濟處境與生活壓力,仍經常被綁定在家庭成員的財產條件之上?
台灣社會早已不同於過去。過去有所謂「養兒防老」的觀念,但在高房價、高物價與低薪環境下,現在的父母最大的期待,往往只是希望孩子能夠把自己照顧好,能夠獨立生活而已。家庭結構已經改變,親子關係也不再是傳統社會中那種必然相互扶養的模式。然而,我們的部分社會福利制度,卻仍停留在舊時代的家庭想像之中。
老師在文中提倡廢除虛擬收入設算制度、改以個人為單位認定資格、簡化審查程序以及建立福利緩衝機制,我深表認同。社會救助的目的應該是協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透過層層限制將弱勢者排除在外。當制度過度強調形式上的資格認定,卻忽略了真實生活的困境時,社會福利便失去了原本存在的意義。
從我自己的經歷中,我看見的或許只是冰山一角。在台灣的某個角落,仍有許多家庭正默默承受著經濟壓力、居住困境與生活重擔。他們不是不努力,也不是不願意自立,而是在制度的縫隙中被遺漏、被忽視。他們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一套能夠真正看見現實處境的制度。
這篇文章讓我再次體會到,社會福利不只是政策與數字,更是每一個人的生命故事。期待未來政府能夠更加貼近民眾的真實需求,重新檢視現行《社會救助法》的規範,讓社會安全網不再只是少數人的保障,而是真正能接住每一位跌倒者的力量。唯有如此,才能讓公平與正義不只是口號,而是落實在台灣每一個需要幫助的角落。
「曾經被制度拒於門外的我,更深刻理解弱勢者求助時的無助與徬徨。未來無論是在社工學習或助人工作中,我都希望自己能成為那個願意看見個別處境的人,陪伴更多身陷困境的家庭找到重新站起來的力量。」
不是不夠窮,而是被制度計算成不窮
看不見貧窮的荒謬劇場揭露臺灣社會救助制度的核心矛盾,真正陷入困境的人,常常不是沒有需要,而是被資格審查排除。虛擬收入設算,把應該可以工作當成已經有收入,家庭總收入計算,則把未同住、未扶養、甚至失聯親屬的所得,變成申請者紙面上的資源,於是,現實中的貧窮,被制度魔術般消失。
從社會學觀點看,這並不是個案行政問題,而是過時家庭想像、勞動能力假設與殘補式福利共同造成的結構排除,制度假設家庭會扶養、工作能取得、親屬可支持,但現實中的失業、疾病、家暴、無家、失聯與照顧壓力,早已超出傳統家戶模型。
從社工觀點來看,社會救助不應是考驗誰夠窮的迷宮,而應是接住危機的安全網,改革應朝向實際收入認定、放寬親屬併計、建立急難緩衝期、簡化審查程序,並以個人處境與風險需求為核心。
文明社會,不該讓窮人證明自己有多慘,才配得到幫助,真正的救助,不是把人擋在門外,而是在他跌落前,先伸出手,貧窮若是制度看不到,社會安全網就不是網,而是一面高牆。
原來有些人不是不需要幫助,而是被制度擋在門外。過去我一直認為,只要生活真的有困難,政府就會提供協助,看完文章後,才發現,現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有些人明明生活已經很辛苦,卻因為制度上的規定,被認定「不夠窮」,讓人覺得很無奈。
文章中提到「虛擬收入」的概念,令我印象很深刻。如果一個人因為生病或其他原因根本沒有工作能力,卻還要被當作有收入來計算,個人覺得很不合理,換個角度思考,若今天需要被幫助的是自己,看到這樣的規範你又做何感想?制度原本是希望幫助有需要的人,但如果只看表面的數字,而沒有真正了解一個人的生活狀況,就很容易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失去被支持的機會。
另外,家戶總收入的計算方式也讓我感觸良多。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同,有些人雖然戶籍還在一起,實際上早就沒有來往,也沒有互相照顧。若只是因為法律上的家人關係,就認定彼此一定會互相扶養,我覺得有點脫離現實。尤其文章更是提到家暴受害者,明明想離開傷害自己的環境,卻因為還沒完成離婚,就無法獲得救助,制度不應該讓受害者承擔這樣的結果。
這篇文章讓我重新思考,制度雖然需要規範,避免資源被濫用,但如果規定太僵化,反而會讓真正需要的人得不到幫助。制度除了公平,更需要有溫度,制度若能多一點彈性、多一點理解,或許就能改變一個人的人生,而不是讓他在最無助的時候還要一直證明自己有多困難。
社會工作不只是幫助個人,更是看見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很多弱勢家庭真正需要的,不只是金錢,而是一個願意理解他們處境、願意替他們發聲的社會。期許自己未來能夠保有這份同理心,不急著用表面的條件去判斷一個人,而是願意多了解他們背後的故事,每個看似簡單的案件背後,都可能有我們沒有看見的辛苦。文章讓我最大的收穫是明白,一個好的制度,不只是有完善的規定,更應該真正幫助到需要的人。希望未來社會救助制度能夠越來越貼近人民的真實生活,不讓任何一個人因為制度的限制,而失去重新站起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