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報稅季到來,教團與朝野立委指出,現行制度將具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併入同一列舉扣除額,未反映兩者性質差異,導致合併計算後形成不公平現象,呼籲立法院盡速完成「所得稅法」修法,將第一層的勞保、公教保險、軍人保險等的相關保險費用免納所得稅,並刪除列舉扣除額規定。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我國所得稅制對不同層級的年金保險保費扣除規定存在矛盾,如勞退、私校退撫及公教退撫等第二層提繳費用,可免納入所得課稅;第三層商業保險則享有每人每年二萬四千元列舉扣除額;但第一層勞保、公教保險、軍人保險等強制提繳已自薪資扣除,若再與商業保險保費併計課稅,恐造成制度失衡,形同「一筆收入被剝兩層皮」。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說,保險分為具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與任意投保的商業保險,兩者性質不同;但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兩者同列列舉扣除額並共用二萬四千元額度,明顯沒有考量到這兩者的本質差異。較合理作法應將社會保險費改列免稅,以區隔兩者性質。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也認為,設計一套合理稅制比普發現金更具建設性,強調社會保險為強制政策、保費自薪資扣除,若再課稅等同是在擴大國家政策對人民生活的影響。將提出相關法案,期待在不遠的未來能夠盡速完成立法。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說,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一一三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已達六點一四倍,每人差距也達三點九二倍,且仍在擴大,顯示整體經濟雖然成長,但成果未平均分配,中產及基層族群負擔反而愈來愈重。因此再度提出「公勞保提撥免稅」主張,強調公勞保屬退休保障與基本安全網,其為非可支配所得卻仍納入課稅,形同「一邊為未來存錢,卻還要先被課稅一次」,制度有檢討必要。
健保財務嚴峻,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日前在歐洲在台商務協會舉辦的「二○二六歐洲台灣健康論壇」演說時建議,應仿效菸捐,若能提撥現行千分之三證交稅的百分之五十挹注健保,可為健保帶來穩定財源,不僅確保未來廿年財務平衡,且符合資本利得者應負擔更多社會責任,不增加投資人現有稅負。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健保財政永續是政府重要目標,為了達到這個目標,行政院會持續傾聽各界意見,相關方案都還在討論當中,目前未有定案。(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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