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學生聯合會統計,若扣除空中大學、宗教學校等,全台大專校院宿舍至今仍有六十九所、近五成維持宵禁制度。台學聯強調,因宵禁制度,打工晚歸的學生可能必須另在校外租屋,更加劇其經濟負擔,呼籲不要再用安全成為管理學生的藉口,要求全面廢除宵禁。
台學聯學權委主委黃莨騰表示,如果以公私立區別,私立學校百分之六十七設有宵禁,公立學校僅百分之十五,甚至有私立大學校長曾表示宵禁是「辦學特色」,但到底是什麼特色,要讓學生晚上十一時至隔天早上六時不得出門;部分科大則是僅對國際生設置宵禁,質疑「難道這是台灣特色?」
黃莨騰談到,大學生多已成年,不應該再把學生幼體化作為控制手段,主張全面廢除宵禁,讓成年學生可自由透過學生證或門禁卡進出宿舍,以符合學生需求。
台學聯理事長陳昱仁表示,宵禁讓部分需課後打工的學生不得不選擇在校外租屋,恐更加重學生的經濟負擔。此外,住宿生利用夜間自習、執行專題、從事社團活動,卻要擔心因晚歸被懲處,甚至想在早上六時前買早餐都不行。呼籲教育部,正視大專校院宿舍宵禁問題,讓學生自主安排時間。
中原大學學生會長施宥烽談到,私立學校習慣以安全為名,保留點名和宵禁制度,但為什麼安全要建立在限制大學生自主權上?公私立大學不應存在制度落差,國立大學已多廢除宵禁、點名,同一個教育體系不應施加不同管理方式。
立委吳思瑤昨也聲援學生。她表示,二○一六年輔仁大學學生發起灰姑娘運動,要求廢除女宿宵禁,十年後,大專校院宿舍硬體多已改善,但思維仍有待進步。
吳思瑤表示,六十九所設有宵禁的學校,僅七所為公立學校,可見私校管理比公校來得不進步、不自由,而進步的宿舍,應是設有出入系統、充分照明、安全通報,協助其達百分之百安全,而非以安全之名,成為管制學生出入自由的藉口。
對此,教育部表示,宿舍管理屬大學自治,教育部予以尊重。各校可基於維護學生安全考量訂定相關措施,並應廣泛蒐集住宿學生意見,邀請學生代表參與規範訂定與修正;教育部也鼓勵學校檢討、修正不合時宜或過度嚴苛的規定,朝多元、實務方向精進。(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4.30)

關於大專校院宿舍是否廢除宵禁制度,我認為維持現狀並輔以彈性配套是目前最為穩妥且具教育意義的做法。
首先,宿舍雖是學生的私人生活空間,但本質上仍屬於校園治理的範疇。適度的規範並非限制自由,而是建立良好生活秩序的基礎。我始終相信,規範與自由並非對立的兩端。在校園階段,透過合理的作息限制,能有效協助學生建立自律意識;這種對群體規則的尊重,對於未來進入社會、適應職場環境中的規章制度,具有潛移默化的銜接作用。
然而,制度不應僵化,而是必須兼顧現代大學生的多元生活型態。我建議導入彈性化管理機制:例如,針對有工讀需求需晚歸者,可憑證明申請通行許可;而因報告需晚回者,則可透過事前報備獲得准許。此舉既能維持宿舍整體的安寧與安全,也展現學校對學生個體需求與學習的尊重。
此外,校園是社會的縮影。正如職場中每家公司都有其獨特的規範與文化,員工入職便代表願意在制度下貢獻與尊重規則。同樣地,學生選擇住宿,也應視為對宿舍規約的認同與責任承擔。真正的自由,並非毫無約束的放任,而是在理解規則、履行責任後所獲得的自我實踐。
總結來說,維持宵禁並非為了束縛,而是要在群體生活中尋求安全、秩序與個人需求的平衡。透過有條件的彈性取代全面性的廢除,不僅能確保管理穩定,更能引導學生學會在體制內尋求平衡,進而培養出具備社會化與責任感的公民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