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無照駕駛新制自今年1月31日上路後,違規案件仍頻傳。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截至3月3日止,全縣共取締無照駕駛149件,另有47件為車輛所有人將車輛提供給無照者使用,依法同樣受罰。警方提醒,新制加重罰則並針對累犯加重處分,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從年齡層分布來看,無照駕駛並非只出現在年輕族群,中壯年與高齡族群比例反而很高。21至30歲違規25件,41至50歲最多28件,51至60歲22件,61至70歲21件,70歲以上16件,18至20歲15件,18歲以下僅3件。50歲以上族群合計達59件,約占違規總數的四成,顯示中高齡族群也存在交通安全風險。
警方分析,新制上路約一個月就取締149件,平均每天約4至5件,顯示仍有部分民眾未依法取得駕照即上路。而在所有違規案件中,有47件涉及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照者使用,比例約占3成,警方呼籲車主務必確認駕駛人資格,以免連帶受罰。
一名偏鄉居民說「我們家沒公車到達,孩子上學、工作上山下海,只能自己開車」;另一位76歲長者表示「公車班次少,想出門買菜,沒有駕照也只能借車外出」。對於偏鄉居民來說,便利出行與法規的衝突,讓生活中出現了「不得不」的選擇。
警方指出,依交通部修正規定,無照機車最高可罰新台幣3萬6千元,汽車最高6萬元;累犯者10年違規達2次將裁處最高額度罰鍰,達3次以上則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加重處分,並可能面臨扣車、扣牌,以及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措施。
警方提醒,修法後無照駕駛罰鍰已採累加制度,且車主若將車輛提供給無照者,也會一併受罰。另自2026年5月起將實施高齡換照新制,70歲以上長者換照須通過體格檢查、安全教育課程與危險感知體驗;75歲以上則需再加考認知功能測驗,駕照效期為3年。
警方呼籲駕駛人應依法取得駕照再上路,家長與車主也應避免讓無照者駕駛車輛。偏鄉居民雖面臨交通不便,但法規與安全仍不可輕忽,遵守交通規則、合理安排出行,才能保障自身與家人的安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3.07)

我從公共政策的角度思考無照駕駛的問題。政府透過修法提高罰鍰,並對累犯加重處罰,確實可以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也有助於提升交通安全。不過文章中也提到,部分偏鄉居民因為公車班次少或交通不方便,日常生活像是上班、上學或買東西,都只能自己開車,因此即使沒有駕照,也可能出現「不得不」違規的情況。這讓我覺得,單純透過提高罰則,可能無法完全解決問題。
如果從公共政策的角度來看,政府除了加強執法之外,也應該思考如何改善偏鄉交通。例如增加公車班次或提供社區接駁車,讓居民有更多安全合法的交通選擇。不過我也想到另一個問題,偏鄉地區的工作機會通常較少,許多年輕人不一定願意返鄉工作。如果大量增加公車班次,未來公車司機的年齡是否也會逐漸提高,進而產生新的交通安全風險,這也是值得思考的地方。
因此,除了增加公車之外,或許也可以發展其他交通方式,例如需求式接駁服務、社區共乘、長照交通服務,或是結合科技平台的預約交通,讓交通資源能更有效率地使用。面對高齡化社會與偏鄉交通不便的問題,如何在交通安全與居民生活需求之間取得平衡,是公共政策需要持續思考與調整的方向。
我認為:若只用「違規就重罰」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恐怕仍不夠完整。新聞中偏鄉居民的說法其實揭露了一個更深層的現實:在交通資源不足的地方,移動並不是選擇題,而是生存題。沒有公車、班次稀少、就學就醫距離遠,對都市人而言是「不方便」,對偏鄉居民而言卻可能是「無法生活」。當一位長者想出門買菜、一個家庭需要讓孩子上下學時,他們未必是在挑戰法律,而是在交通資源不足的情況下,被迫用違法來填補生活缺口。
因此,我認為這起事件最值得反思的,不是單純譴責誰不守法,而是政府在要求人民守法之前,是否已先提供足夠的守法條件。法律的功能不只是懲罰,更應該引導社會往更安全、公平的方向前進。如果偏鄉居民長期缺乏可負擔、可到達、可依賴的交通服務,那麼再嚴格的罰則,也只能壓制表面的違規,卻無法解決背後真正的問題。換句話說,無照駕駛在偏鄉不只是交通管理議題,也是一種交通不平等的反映。
真正成熟的公共政策,不應只是提高罰鍰,而是要讓人民有能力守法、有條件安全移動。只有當法律、交通建設與社會支持三者一起到位時,無照駕駛問題才可能真正改善。
此外,新聞提到2026年5月將上路的高齡換照新制,也讓這個問題更值得重視。交通部已宣布,滿70歲者須經體檢並完成安全教育課程後換照,有效期限至75歲;滿75歲者則維持3年換照,且須加做認知功能測驗。這項制度的出發點是提升高齡駕駛安全,我認為方向是合理的,因為年齡增加確實可能伴隨反應能力、視力與認知功能的變化。不過,高齡駕駛管理若只有「換照與檢測」,卻沒有同步補上替代運輸與生活支援,那麼結果可能只是讓部分高齡者失去駕駛能力後,陷入更嚴重的移動困境。
也就是說,交通安全政策不能只做「禁止」的那一半,還必須完成「支持」的另一半。交通部目前也表示,將透過公共運輸發展計畫改善地方與偏鄉交通,並對主動繳回駕照的高齡者提供TPASS乘車回饋。這些措施是好的開始,但若要真正降低偏鄉無照駕駛,還需要更具體的制度,例如增加預約式接駁、強化村里接送系統、提高偏鄉計程車補助、建構高齡友善就醫接駁,以及針對山區、海線與部落設計更符合在地需求的運輸模式。否則,政策仍可能停留在都市視角,無法真正回應地方生活。
我認為:若只用「違規就重罰」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恐怕仍不夠完整。新聞中偏鄉居民的說法其實揭露了一個更深層的現實:在交通資源不足的地方,移動並不是選擇題,而是生存題。沒有公車、班次稀少、就學就醫距離遠,對都市人而言是「不方便」,對偏鄉居民而言卻可能是「無法生活」。當一位長者想出門買菜、一個家庭需要讓孩子上下學時,他們未必是在挑戰法律,而是在交通資源不足的情況下,被迫用違法來填補生活缺口。
因此,我認為這起事件最值得反思的,不是單純譴責誰不守法,而是政府在要求人民守法之前,是否已先提供足夠的守法條件。法律的功能不只是懲罰,更應該引導社會往更安全、公平的方向前進。如果偏鄉居民長期缺乏可負擔、可到達、可依賴的交通服務,那麼再嚴格的罰則,也只能壓制表面的違規,卻無法解決背後真正的問題。換句話說,無照駕駛在偏鄉不只是交通管理議題,也是一種交通不平等的反映。
真正成熟的公共政策,不應只是提高罰鍰,而是要讓人民有能力守法、有條件安全移動。只有當法律、交通建設與社會支持三者一起到位時,無照駕駛問題才可能真正改善。
此外,新聞提到2026年5月將上路的高齡換照新制,也讓這個問題更值得重視。交通部已宣布,滿70歲者須經體檢並完成安全教育課程後換照,有效期限至75歲;滿75歲者則維持3年換照,且須加做認知功能測驗。這項制度的出發點是提升高齡駕駛安全,我認為方向是合理的,因為年齡增加確實可能伴隨反應能力、視力與認知功能的變化。不過,高齡駕駛管理若只有「換照與檢測」,卻沒有同步補上替代運輸與生活支援,那麼結果可能只是讓部分高齡者失去駕駛能力後,陷入更嚴重的移動困境。
也就是說,交通安全政策不能只做「禁止」的那一半,還必須完成「支持」的另一半。交通部目前也表示,將透過公共運輸發展計畫改善地方與偏鄉交通,並對主動繳回駕照的高齡者提供TPASS乘車回饋。這些措施是好的開始,但若要真正降低偏鄉無照駕駛,還需要更具體的制度,例如增加預約式接駁、強化村里接送系統、提高偏鄉計程車補助、建構高齡友善就醫接駁,以及針對山區、海線與部落設計更符合在地需求的運輸模式。否則,政策仍可能停留在都市視角,無法真正回應地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