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昨宣判新版憲訴法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發聲明指出,5位大法官援引釋字601號,作為「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支撐失當,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將形成憲法惡例。學會呼籲賴清德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表示,憲法法庭行使違憲審查,必然面對反民主多數難題,代表由少數非民選司法者否定立法院多數所制定,並經總統公布法律。因此憲法裁判社會公信及可接受性,不得僅訴諸實體結論「正確」,更須奠基在嚴格程序正當性。

聲明指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核心爭點,更多在於僅5位大法官作成判決。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計算路徑,是否逾越憲法訴訟法明文所設正當程序界線,及扭曲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大法官15人合議組織意旨。

聲明表示,憲訴法第12條明定僅「依法迴避」者不計入現有總額,避免將不應參與評議者視同參與者,並維持分母與3分之2門檻客觀、可預期與程序正當。但本案拒絕參與評議並非「依法迴避」事由,多數意見以無直接明文為由,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難免損及憲法裁判正當性與社會信賴。

聲明主張,大法官援引釋字601號作為支撐屬失當,該解釋在迴避脈絡下,是為避免因迴避致無法院可審,要求有迴避事由者不得再以迴避拒審;並非授權將拒審者排除出現有總額之計算,更不容反向創造「拒審即可降低組織成立門檻」制度誘因。

聲明分析,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15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組織規定,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3分之1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

聲明說,憲法裁判權威,終須建立在明確、拘束且可預期程序門檻上;程序不是障礙,是司法為反民主多數決權力本質,得以被民主社會承認及信賴之唯一基礎。因此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