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身障者社區支持措施,現行分為社區日間照顧服務及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小作所)二類。衛福部擬於下月預告修正「身障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修正重點為整合日照服務及小作所,用意除避免小作所被視為職前訓練所,服務整合後也能讓日照服務更有連續性,可讓不同障礙程度身障者使用。
小作所是提供身障者作業活動、休閒活動等場域,以唐氏症基金會為例,轄下小作所取名「天生我材小作所」,目標是讓身障者學習自立生活,提供多元課程,包括手工皂製作、皮革吊飾創作、園藝課程、疊杯課程、體適能活動等,盼讓障礙者有機會轉銜就業,並學習自我照顧。
衛福部此次修正「身障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將整合社區日照服務及小作所,並將其統稱為「社區日照服務」,意味著小作所將走入歷史,這也是身障社區服務資源,自二○○九年來首次大型變動。
張美美表示,新制除讓日照服務更貼近不同「障礙光譜」的身障者外,衛福部也與住都中心合作,研議在十六處社宅低樓層空間布建社區日照服務;考量場地面積擴大並配合社區資源整併,將每家社區日照服務人數上限,由現行小作所廿人、社區日照十五人,提高至卅人,不僅可提升服務量能,也讓課程安排更具彈性。
張美美說,未來據點可在同一空間內,由專業人員分成兩組,各照顧十五位身障者;一組提供照顧密集度較高的服務,對應障礙程度較高者,另一組則是提供作業活動強度較高、功能較佳的身障者。
智障者家長總會秘書長林惠芳說,身障社區服務資源相對較少,中南部地區常常有身障者需跨區使用資源,服務整併、提高量能,有助讓社區身障資源更加普及,逐步達到身障資源比照學區密集度設置,達到「社區障礙者由社區一起照顧」目標。
台北市內湖松山區身障服務中心主任巫淮南說,雖立意良善,但服務整併後,據點要在同一空間,服務有能力落差的二類身障者,不論空間規畫、服務設計都有難度,且據點為維持原先設立理念,日後在服務對象收案評估時恐進行「篩案」,只選功能較佳障礙者,產生排擠效應。
唐氏症基金會副執行長朱貽莊表示,雖樂見新制讓服務更有彈性,但也須避免「形式上整合」,應以障礙者能力評估,提供合適課程,也要避免因收案人數增加,而淪為機構式管理。(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2.14)

很正確的修正作法,可擴增服務量,減少高中職畢業生學習生涯斷層。小作所和日照中心的服務對象和原來啟智機構中的服務對像無差別,同時也有個別化支持照顧的需求,所以未來的社區日照服務不應該篩選高功能的智能障礙、自閉症、併智障的多重障礙青年,讓這些青年就近取得服務資源。
啟智機構的服務本來就著重和社區融合,現在更越來越重視自我倡議,健康維護、社交溝通互動、符合興趣的多元社團,同時每個人都有年度個別化支持計畫的目標及達標的策略。課程豐富有如學校。
目前社區日照由很多啟智機構承辦經營,因此服務模式是一樣的,只是服務量遠比啓智機構少、師生比也比啟智機構不理想,導致不少人望而生嘆。希望將來如空間可以,也仿美國擴大日間服務到50-100人以上,只要隔和隔音好,留置多元公共活動空間,則更能加速高中職畢業生及目前還在家等引頸等候的智青早日能過正常的生活型態,早日獨立甚至外出就業。減輕家庭照顧負荷。
看不出來服務時數強度雙降低、專業人員工作量與壓力大幅上升的修法如何能被期待: (還在家等引頸等候的智青早日能過正常的生活型態,早日獨立甚至外出就業。減輕家庭照顧負荷。)這句話的發生與成真。
超爛,爛到爆的作法,現在市面上的問題根本原因是庇護塞車,每年畢業有能力的身障者無法在越來越多人競爭一個職位的狀況下存活,身障者和家庭本身都有照顧、支持、訓練需求,這些人被職重退而求其次的引到了小作所,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小作所維持他們的能力,以時間換取空間,等待庇護、社區性就業、支持性就業等方案有合適的缺額。
現在合併,小作所標準直接下修對標日照,作業活動便成了技藝陶冶,每日基本訓練時數下降,你叫這些家庭的案主和家長情何以堪?實際第一線服務者或第一線中階主管,隨便去問問,先前法規每日4小時的作業訓練,看看誰會同意這樣就是足夠能維持服務對象能力的時數? 現在降成3小時,還大言不慚的說也是要維持能力、提供支持,這些人決定調整版本的數據跟對照參考是哪裡來的?我超級好奇。
根源問題不解決,跑去處理勞政社政分家的權責歸屬問題,我也是醉了,直接犧牲現有能力好的服務對象的權益,這些人要訓練沒地方去,要工作庇護額滿一攤死水,動都動不了,一年才出幾個缺?然後把身為替代方案的小作往死裡打,美其名資源整合,釐清權責,降低排擠效應,實際上這些人,在政府政策下越服務能力越弱,十年出來搞不好能力還低於當初特教學校畢業,我就問政府要用什麼方法把這些人的能力和態度重新建立到可以重回勞政的水平?犧牲這些家庭的權益,把當初職重人員、學校職輔員辛苦轉介,以及過程中服務多年的小作專業人員的價值當作雜草一樣踩踏嗎?
另外,我國身障的社福老問題仍然沒人要正視,社福專業的一群人,政府要他們不僅提供服務,還要會做生意!會做賺錢的生意!拿賺來的錢或是募款募來的錢,來填補政府補助額度不足的缺口,美其名曰機構自籌款,機構要有基本財源和資金能力。如果你不提供保護工作、訂單、劃定行業。機構自己要是做生意都會賺,那還幹社會福利幹嘛?自己找一堆一般人,做正當生意賺大錢,再拿賺的錢幾趴去做社會福利不是更好?
實際上是除了有金主財源和募款能力的大機構外,我國多數中小型機構跟病床上的植物人一樣,好也好不了,死也死不掉,每年就勉強在小虧和略有盈餘之間徘徊,就吊著一口氣,其中更多的一線服務人員像免洗筷一樣的被犧牲與流動。大機構錢滾錢,買商辦大樓置產,小機構人員做到流汗,還要被大機構出身的主流評鑑委員嫌到流涎。因為機構夠大,資源夠集中,政府也不敢得罪,每年搞幾個part time缺額和外快,貢著那幾尊大佛。把
明明就該學日本,一門行業走到極致,應該出現更細緻的服務分化,而非整合,我國政府跟那些承包一堆社福業務的大機構,直接共生關係,政府想省事,機構想要錢,搞這種整合性服務合併。你們知道身障者高中職畢業後,扣掉去就業的,光就日照收案門檻再到小作收案門檻,ˋ這中間身障者表現特質的跨度差距有多大嗎?不去細分服務,反而把這群人混在一起,然後說可以再從中按照程度切開,提供不同程度的服務,笑掉我大牙,你們這些開會的官僚與機構高層,知道如果我國義務教育把國小一年級到六年級全部混在一起然後說,你們就切成兩半不同程度上課,你問問看全教總會不會開記者會噴死這作法?更遑論專業人員的基本勞基法權益,在一比7的服務比下,收案28人,有4個教保,按能力高低切成兩組,其中一組教保要特休,請問是不是另一個教保1比14?同組兩個都特休呢?我懂,你們會說叫另一組的教保支援,兩個都一打14,然後是不是代表,兩組的教保員除了自己負責的組別程度外,平時還要另外花時間去了解、認知另一組的人員能力特質與完全不同程度的服務規劃帶領。這樣才能跨組支援。天兵,真正的天兵,這合併的主意誰想出來的? 之前美國有個運動,叫Black Lives Matter. 按照這種政策,我猜很快就會有運動喊:教保 Lives Matter了。
噢,不對,你會先看到大規模教保離職潮,以及極高的年度機構教保流動率。我對此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