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特教老師長期處於教學、鑑定評估等蠟燭兩頭燒的困境,特殊教育法二○二三年修法後,增「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並規範提供合理待遇,不過根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調查,修法至今一年多,全台仍有十縣市未依照補助員額增置足額人力,更有近九成受訪教師反映,未感受到評鑑工作量因此降低。
為了確保教育品質,教育部設有特教評鑑制度,主要是評估特教的行政、課程、教學、資源、輔導等面向,然而也因為評鑑,導致特教師行政負擔過重。為此,教育部修法,增設專職鑑評人員共同辦理鑑評工作。
特教師有感度問卷樣本共一○九三份,調查區間為今年十一月六日至廿八日,各縣市人員及待遇現況由全教總特委會回報。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依法,各地方教育局處可自行增置專職的鑑評人員,但目前僅台北市、桃園市、屏東縣僅三縣市有依法增置;九縣市只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十縣市根本未依照補助員額增置足額人力,其中台東縣專職評鑑人員數掛零。
侯俊良談到,調查也發現,特教教師中,知道縣市有設置專職評鑑人員者僅五成八,代表有四成教師不知情;更只有一成申請過專職鑑評支援,八成六的特教師表示「對鑑評工作量降低感到無感」。代表多數特教老師依然處於蠟燭兩頭燒的困境。呼籲中央應與地方討論,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全教總特教主委鍾正信說,當年是看到特教老師必須一邊做鑑定、一邊教學,有時為了鑑評還要請公假,影響到學生受教權才呼籲修法,要求建立專職的鑑定人員加以分工。國教署近年來雖補助國立學校跟各縣市達一百個專職鑑評員額,目前卻只有部分縣市真正達到自行增置也依補助聘足的目標,可見專職人力在各縣市仍極度不足。
針對專職鑑評人員待遇,鍾正信認為,現行規定完成鑑評報告,無論個案評估結果是否是特教生,都將發給一千一百元的費用,卻有縣市認為,非特教生就不發給,明顯違背立法意旨。
教育部表示,國教署自一一三學年起,二年編列近三億,補助縣市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評估報告費及跨校評估費等,近二年已增加八六○名鑑定評估人員,目前共九四一一人。對於部分縣市尚未依照補助核定員額足額進用,國教署已請地方說明未原因,盡速聘足人力。(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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