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財政部日前初估,1年減稅利益維持在10億元,約35萬申報戶受惠。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立法院8月14日初審、12月1日再經朝野協商通過,將綜所稅長照扣除額由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並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明年5月報稅就可適用。
可申報長照扣除額者,主要有3大條件,包含經審查符合標準的身心失能者,不論是聘雇外籍看護或家人在家自己照顧都可申報;其次是申請長照服務及給付辦法中的服務使用者;與入住指定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規定天數者。財政部評估,若將長照扣除額提高到18萬元,減稅利益大約維持在10億元、35萬戶可以受惠。(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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