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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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平權乃是現代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之一,其核心精神乃是在於確保所有居民無論其社會經濟地位、居住地區或其他背景因素,都能夠公平地享有運動設施與資源,然而,新北市北海岸的運動平權問題,卻是反映出資源分配的結構性不均,尤其在三芝、金山、石門等偏遠地區,運動設施的不足,已成為長期困擾當地居民的重大議題,這也使得相與衍生的事實現象,實有嚴肅看待之必要。
新北市北海岸的三芝、石門、金山等行政區域,由於人口稀少,居民想要使用室內運動設施,必須跨區前往淡水,也讓當地社區的運動需求無法得到確切滿足,事實上,根據新北市體育局的資料顯示,該市目前擁有18座國民運動中心和2座水上運動中心,只不過,這些設施設備的設置標準,要求單一行政區的人口數量,必須達到15萬人以上,此一政策導致像是約22,000人的三芝和人口更少的金山、石門等地區居民,無法享有應有的運動設施,即使是八里區的設籍人口已經達到43,000,也因未達標準而無法獲得一座運動中心,致使戕害運動平權應有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質。
至於,運動平權問題的根源乃是在於政策設計的缺失及其行政區位的不均所致,這其中包括:首先,現行的運動中心設置標準過於嚴格僵化,對於偏遠地區殊異因素的考量,明顯是不公平的,導致這些地理條件有所侷限的地區居民,無法獲致雨露均霑的實質受惠;此外,地方政府在資源配置上的不均衡,更使得偏鄉地區的基本需求滿足,常常被有所忽視。冀此,從運動中心的設置門檻過高,致使偏遠地區居民的運動權益,長期被排除在外的整體社會事實,直指出來的是涵蓋制度性障礙、積累性剝奪、社會性排除及其滾動性影響的某種加惡效應,這不僅影響到偏遠地區居民的運動習慣,也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負面阻礙,況且這種不均、不足和欠缺配套措施的資源分配機制,進一步讓偏遠住民被排除在公共政策的受益範圍之外,進而加劇全市區域的分化和影響到全社會的整體和諧,更遑論於從社會參與所擴充而來之於就醫、就學、就業和就養等等生活機能的不均情形。
准此,在這裡的考察針砭,直指出來現行政策過於重視經濟效益與管理效率,從而忽略了偏鄉居民作為「次等市民」被邊緣化的現實,本質上,這樣的思維模式乃是一種技術導向、工具理性且都市優先的資源分配邏輯,忽略了偏遠地區在全社會結構中的弱勢地位,至於,針對新北市北海岸的運動平權的改善對策,包括:
(一)首先,需要重新評估運動中心的設置標準,降低對於總人口數量的單一標準要求,並且探索微型運動中心或戶外健身房等替代方案的社會性投資,也就是說,這些設施理應是要根據當地人口結構和不同需求進行設計,以確保每一位居民都能獲得運動健身的平權機會。
(二)其次,政府應加強與社區居民的溝通協調,了解住民的需求,並提供必要的資源支持,唯有透過表達性需求的社會性對話,及其規範性需求的專業評估規劃,方能有效地配置運動設施,據以提升居民的運動參與度。
(三)再則,應增加對於偏遠地區運動設施的財政投入,同時,鼓勵企業或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投資,共同推動運動平權,例如,可透過公私合作模式(PPP)建設小型運動場館或健身房。
(四)此外,建立政策監督與評估機制,定期檢視運動平權政策的實施效果,並且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調整,以確保政策能真正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的生活品質。
(五)最後,在推動運動平權的過程中,我們亦有必要反思現有政策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就此而言,所謂運動平權的概念內涵,就不僅僅只是設施、設備之類的硬體建設,更是一種攸關到社會公平的文明化體現,也就是說,我們需要警惕「形式主義」的陷阱,例如僅僅只是增加幾個戶外健身器材並不足以解決根本問題,而是要從政策設計、財政投入、社會參與等多層面進行系統性改革,同時,地方政府應展現更大的政治意願與執行力,以確保政策能真正落實到位,而非流於表面。
總之,藉由運動平權的推動,我們窺見到的就不單單只是公共政策層面的微型調整,還需要詳實考慮到不同區域的結構變化,以及如何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實現運動平權的理想,就此而言,新北市北海岸的運動平權問題,已然是一項複雜且多層次的全社會議題,以此觀之,在未來的城市發展中,期待新北市能夠在運動平權的推動上,展現更大的勇氣與智慧,據以解決區位資源不均的落差問題,來讓每一位居民都能夠享受到運動休閒的在地生活樂趣。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11.26:「北海岸人口少,務實推運動平權」)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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