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閃兵」案爆不完,內政部長劉世芳6日表示,希望加重相關刑期,並加嚴「體位區分標準」,在精神疾病部分,未來體檢時擬結合就醫紀錄,「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至於閃兵者若達除役年齡,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未來除了修法補服兵役外,還可能加重刑期三分之二,但目前尚未定案。

最高檢建議修改《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逃避兵役刑期由現行5年以下,調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將與內政部及相關部會研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法可行性。

劉世芳則說,在加重刑期方面,尊重法務部意見,因為加重刑期是定上限,並非每一個人都是判7年,內政部與國防部對於修法的態度非常一致,並堅持體位區分標準一定要加嚴。(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