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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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臺灣高鐵實施「寧靜車廂」新制以來,社會大眾對於該措施的爭議不斷升溫,此一新制的規劃初衷旨在於減少車廂內的噪音干擾以提升搭乘的安靜氛圍,但卻引發了對於親子不友善的質疑,致使家長們擔心帶著嬰幼兒搭乘高鐵時,因孩子的哭鬧而遭到其他乘客的指責和服務人員的提醒,反而更進一步加重他們的焦慮感。

誠然,自2023年9月22日起,臺灣高鐵開始實施「寧靜車廂」新制,其用意乃是在於提升乘車品質,根據高鐵的規定,該車廂主要針對講電話、使用3C產品未戴耳機等行為進行管理,然而,新制推行之後卻是引發對於親子不友善的詰問,尤其是對於帶著嬰幼兒的家長來說,乘坐高鐵時經常可能因為嬰幼兒的情緒波動,而面臨到隨時要被舉牌提醒的搭乘焦慮,對此,高鐵當局強調,該項的新制並非專門針對嬰幼兒,而是希望提升整體乘車環境的安靜度,這也讓提供一個舒適、安靜、自在的乘坐空間,實有其對應於對的手段方法、配套措施及其認知教育等串聯性思考。

基本上,推行寧靜車廂新制,著實反映當前全社會對於「安靜」的不同期待,畢竟,處於快節奏的都市生活,許多人渴望在大眾交通載具的搭乘過程當中,能夠獲得短暫的身心休憩,然而,這種需求卻可能係以排斥某些標定群體為其代價,然而,嬰幼兒的哭鬧乃是無法完全控制的一項自然生理反應,而高齡者或身障者也可能會因為健康問題,而發出不可避免的聲音,但是,這些情況在寧靜車廂內是有可能被視為「噪音」,進而引發其他乘客的不滿,就此而言,該項新制在追求安靜的同時,明顯存在著對於特定群體的需求考量不足問題,如此一來,對於嬰幼兒和高齡者的共融包容性,更顯得頗為掙扎。准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指涉出來的是,「寧靜」本身乃是一種相對主觀且難以量化的概念,其操作性定義在實踐中,可能導致誤解和引發爭議,例如,某些乘客將「安靜」視為絕對標準時,忽視了公共空間本應具有包容多樣性的屬性特質,而這種對於「零容忍」的高標追求,更是容易導致於對嬰幼兒、高齡者等弱勢群體的微歧視,甚或是進一步激化厭童或仇老的社會性情緒,更何況現行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設計,往往係以最大化運輸效率為目標,而非以人性化需求為其核心理念,此一壓迫結構的共情、共傷,才是該起迷亂現象的真正癥結所在。

冀此,借鑒於國際經驗,臺灣高鐵當可規劃採用隔音材料或設計特定區域以降低噪音干擾的「寧靜區域」,甚至於考慮設立專門的親子車廂,藉此提供一個更為友善的乘車環境,這樣的措施不僅能減少對於嬰幼兒的排斥,也能讓家長在照顧孩子的同時,享受到相對的自由與尊重;此外,應加強服務人員培訓,使其能夠理解乘客的需求,並在其執行新制時能夠有靈活應對的彈性管理機制,從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和衝突;再則,針對社會大眾對於寧靜車廂的誤解,高鐵應加強認知教育宣導,來讓更多人了解新制的精神初衷及其對於不同群體的可能影響,藉此促進全社會的共融包容性。准此,在這裡的批判性反思直指的是,現行的公共空間設計,理應考慮到包括嬰幼兒、高齡者、身障者在內的所有人需求,據以思索如何擘劃更多積極性的弱勢者差別對待措施;連帶地,「寧靜」作為一種社會價值,固然是反映了現代都市生活中部分群體於對個人空間的私密性、舒適性、秩序性、規範性等人性渴望,但是,這種價值取向在多元化社會中可能也會與其他價值觀產生衝突,例如,親子共融和代際包容也是另一種重要的社會價值,尤其在少子女化和高齡化日益加劇的臺灣社會中,如何平衡不同群體的差異性需求,這也是一項重大挑戰。

總之,「寧靜車廂現象」作為一項旨在於提升公共交通環境品質的新制措施,其初衷無疑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在實施過程中,其面臨諸多挑戰與限制,需要透過完善法令規章、提升公民意識、優化設計治理,以及推動社會共融等多方努力,來加以解決,同時,更應警惕政策背後可能潛藏的不平等與歧視問題,以確保公共空間能夠真正成為一個共融、多元且和諧的社會性參與場域,畢竟,如何讓從行為禁制到認知教育、從全車廂到寧靜車廂、從寧靜車廂到親子車廂、從所有乘客到特定乘客、從安靜到包容、從零容忍到換位思考、從負面表列到正面表列,以及從社會微歧視到社會性共融,得以產生一以貫之的內外鑲嵌,這才是檢視該起議題現象的針砭之處,更遑論於關涉到公共場所、公共德行、公共素養和公共文化的文明化提問,這也是迎接高齡少子化國度所必要兼備的社會變革工程。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10.12:「高鐵寧靜車廂對親子不友善?交通部官員說話了」)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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