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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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的臺灣社會,教師的職業壓力與倦怠程度,已經成為一項不容輕忽的教育行政議題,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所提出的《教師離線權相關權益保障之法制研析》報告指出,教師在下班後仍需回覆學生、家長等的訊息,這種情況不僅會影響到教師的工作、生活平衡,還可能導致心理健康問題,如此一來,關於教師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的立法事宜,實有其包括勞動權益、職業價值、親職教育等多方角度的必要性思索。

誠然,教師的工作環境處處充滿挑戰,尤其是在當今的數位化時代裡,通訊技術的發展,使得教師與學生、家長之間的聯繫變得更加頻繁,這也讓教師們必須在放學後仍需處理大量的訊息,這樣的工作模式不僅增加他們的壓力,還可能會導致職業倦怠,對此,教育部早於2021年發函給各個地方縣市政府,針對教師在下班後接到家長訊息並立即回覆的情況,應視為是一種加班行為,需提供合理的勞動權益補償,只不過,各縣市的執行標準卻是不盡相同,造成了教師在縣市區域差異權益保障上的不平等,因此,是有其必要立法以明定保障教師在非工作時間的自主選擇權,而非僅由指導原則予以規範之,就此而言,教師的離線權不僅關乎到個人職業壓力,更是現行教育體制中權責分配的再次思考。

基本上,所謂教師的離線權指的是教師在工作時間以外,有權選擇不回覆任何與工作相關的訊息,這不僅是對於教師個人生活的尊重,也是對其職業價值的肯定,若能立法保障教師的離線權,將有助於減輕教師壓力,提升其工作滿意度,進而改善教學質量,這也是對於學生學習權益的具體保障,況且還存在有從工作領域的教職身分延伸到教師私領域的家庭親職身分之間的界線和跨域議題,畢竟,諸多的家長們會有要求立刻回覆和滿意回應的過度依賴,然而,這種的即時性往往係以教師的個人時間作為付出的代價,進而漠視教師的個人需求和基本權益保障。准此,在這裡的思辨論述乃是用以彰顯教師的職業價值,這不僅體現在其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上,更顯現對於學生的關懷與支持,就此而言,如何讓一線教師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得身心平衡,那麼,保障教師的該項離線權立法,實乃是對其職業價值的再認識與社會性認肯,如此一來,教師作為一種特殊勞動群體,其工作時間的延伸性更是需要被明確規範,藉此避免身心過勞和職業倦怠,況且教師長期被賦予「專業父母」的角色,著實反映全社會對於教育責任的不均分配,應重新檢視這種結構性問題,以減輕教師的負擔。

總之,關於教師的離線權議題,旨在於從包括關於離線權定義、明文賦予離線權、禁止不利益對待、監督機制以及罰則等法制化的立法工程出發,藉此進一步深究相關聯的命題旨趣,像是:從勞工離線權到教師離線權的多元及複雜化、從學生的受教權到教師的離線權、從校方教師到父母家長的權責分屬、從親師到校方主管同事的多元對象、從體制內的學校機關到校外的民間補教業者、從師生權力關係到學生自律自主、從單純的親師個別聯繫到複雜的班級群組互動、從僅限老師一人扛責到父母加以究責、從道德勸說的指導原則到依法辦理的法制規定,抑或是從全責的義務到加班的權利等,就此而言,對於離線權的考察真義就不全然在於是否要還給教師下課離校後的自主空間,而是需回歸現行班級親師之間的協力機制,管道是否順暢、能否有效溝通以及如何得以親師合作共親職,畢竟,一線教師已然是被賦與重要或替代性質的專業父母角色扮演,那麼,凸顯離線、下線與否的技術性操作,這何嘗不是道出對於所涉及到學生、教師、家長、校方或社會等環扣共責關係的有所漠視,到最後受損的仍然還是孩子的生存與發展權益,更遑論對於包括教學、輔導和服務等教師職能基準分析是有待廓清的。

最後,當數位化的通訊方式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聯繫管道,那麼,如何讓脆弱的人性不至於迷思在科技創造之中,如此一來,包括顯於外的數位互動規則和隱於內的數位素養增權,及其所關涉到數位倫理與互動規範,實乃是當前公民社會裡一項新興的群體社交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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