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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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全球氣候急遽變遷的時空背景下,頻繁發生的天然災害已經成為一項不容小覷的社會變遷議題,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近期所頒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作業Q&A》,雖然在某些方面提供具體的操作指引,但是,在高溫的定義上卻仍未達成共識,這使得高溫期間是否停班、停課問題,仍然無法採取法制化方式以進行明確規範。

基本上,對於高溫的定義不明確,使得相關政策的執行面臨挑戰,畢竟,高溫對於人體健康的影響是顯著的,特別是對老年人和罹有疾患的勞動人口群體,相比之下,低溫寒害已有明確的操作性界定,這也讓地方政府和學校機關能夠根據實際情況以靈活應對,然而,關乎到高、低溫的不一致界定,可能導致全社會對於政府該項指引的信任度降低,進而影響到民眾的安全感和心理健康,就此而言,如何針對高溫放假一事,因勢利導以進行社會性關注及其機會教育的全民對話,而非只是淪為某種行政管理主義的官僚心態,而是應該要跳脫僅以技術性指引為主的思維框架,轉向以人為本的多層次考量,將民眾的基本需求滿足放在主要的核心位置。冀此,對於高、低溫差的考察真義,也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放假與否,而是有其必要進一步復歸生理、心理、認知等全人發展的關懷意旨。

事實上,針對高低溫放假與否,有著支持與反對的兩種不同聲音,這其中支持的一方認為政府應該立即制定明確的高溫標準,以保障民眾的安全,藉此讓實現這種小確幸的幸福感,得以建立在保護人身安全的生活環境之上;反對的這一方則是主張,過於放寬的規範反而會對於經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特別是對依賴戶外工作的從業人員及其可能損及的勞動權益,以此觀之,過猶不及之間實有必要讓「經濟活動」與「社會福祉」這兩者之間的拉扯、糾結,以取得某種比例的平衡關係,如此一來,相關規範的政策釐定,應考量到不同職業的特性,制定差異化的高溫休假標準,並推動企業提供加強冷氣設備、提供防暑用品、高溫津貼或防暑補助等友善勞動條件的工作環境,藉此減少高溫對於勞動者的健康及安全威脅;尤有進者,如何從民眾或勞動族群的個體微視範疇,延展至到各行各業或縣市人文區位的集體範疇,以迄於氣候環境變遷的整體範疇,來進行通盤的綜融性考察,這也使得身處於颱風豪雨、極端氣溫的臺灣島嶼,政府的應對機制更須靈活且具前瞻性,特別是包括預警系統、災害管理、氣候教育、社會韌性等機制建置,方為該起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

總之,對於已然是確定的氣候環境風險危機,諸如整合跨領域意見、制定高溫標準、優先建立高溫預警系統、推廣環境教育、加強職業福利制度、強化心理健康支持、制定極端氣候行動方案、推動社會韌性建設等策進作為,實屬必要,如此一來,該項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作業Q&A》雖然是提供某些的操作指引,但是,在高溫的定義和相關政策的具體執行上,仍有加以強化的改進空間,連帶地,從高低溫到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諸多挑戰,如何建置一套有效的災防管理體系,以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與生活質量,並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運作基礎,顯然,背後所實有的「個體—制度—大環境」命題思索,會是關鍵的癥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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