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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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婚齡未滿5年的離婚比例,相較於2013年增加了3.66%,至於,婚齡超過20年以上的夫妻,其離婚比率也上升了2.62%,此一現象引發我們對於婚姻和離婚背後深層原因的思考、探究,畢竟,婚姻本應是一條兩情相悅以攜手走遠路的人生道路,但是,卻是出現離婚的兩個高峰情形,這自然是有深入探討之必要。

首先,婚齡未滿5年的離婚率所以會上升的歸因事由,可能是與現代年輕人的價值觀變化有關,這是因為當前社會強調個人自由與自我實現,許多年輕人在面對婚姻時,往往抱持著恐婚、畏婚、拒婚、逃婚、不婚抑或開放式心態,也就是說,年輕世代對於婚姻家庭、養兒育女等婚戀或婚育的定義、規則和期望,不再如同傳統文化般的刻板固著,而是隨其社會變遷、自身成長而不斷變化;其次,婚齡超過20年夫妻離婚比率之所以有所提升,反映出來的乃是社會結構、家庭型態的變遷趨勢,並且隨其平均壽命的延長,致使老夫老妻在退休後面臨空巢期,增加了彼此相處的適應難題,也就是說,從第二人生的漫長就業階段,接軌於退休後壓縮、緊密、難以切割的共同生活,可能會因為缺乏共同的生活目標,而變得更形難以執子之手於共同偕老的相對陌生;特別要注意的是,65歲以上高齡長者的離婚人數在過去十年間顯著增加,這一現象的背後,不僅是因為平均壽命的延長,還有自我實現需求的增加和經濟獨立的追求,畢竟,變遷中的社會運作型態,許多高齡長者希望重新尋找自我以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質和精神滿足,這也讓性別角色扮演刻板化、隔離化、階層深化的老夫老婦,實有可能漸行漸遠於老後人生的不同生活步調規劃及其生心靈經社的諸多困境。

冀此,整體離婚現象的背後,實際上是多重因素交織的預期性結果,這其中的經濟因素扮演重要角色,特別是隨其女性受教育年數的延長以及經濟自主能力的提升,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在婚姻中追求平等和尊重,這一現象不僅改變了家庭的組成結構,進而影響夫妻之間的權力平衡和角色派給;此外,社會文化的變遷也會影響婚姻的穩定性,畢竟,隨著性別平等的普及觀念,傳統的家庭兩性角色正在被重新定義,在這樣的背景下,夫妻雙薪勞動力的職場參與,使得家庭運作的模式發生微妙變化,從而影響到婚姻的質量;至於,文化與社會影響的重要性,更是不在話下,亦即,現代社會裡的兩性互動,這不僅是體現在工作上,也展現對於婚姻的期待與追求,更因為欠缺緩衝的中介力量,導致許多夫妻在婚姻中遭遇困難時,毅然選擇離異分手而非是努力於關係的修補、復元,更遑論於心理健康與婚姻質量的密切相關,就如同西方諺語所說:“一個快樂的妻子是幸福的家庭”,妻子心理健康的提升對於維護婚姻和家庭和諧至關緊要,而非是壓迫性結構所加諸而來的女性剝削、母職懲罰和婦權箝制。

總之,兩個婚齡組的離婚率高峰情形,反映出來的是人口結構的變遷,這與少子化、晚婚化和高齡化社會趨勢有其密切的相關,這也讓婚姻的「壽命」面臨到減壽、夭壽等壽終挑戰,如此一來,理應是要聚焦婚姻穩定性對於人口再生產的拉扯影響,並且進一步探討如何透過政策來鼓勵健康且穩定的婚姻關係;連帶地,社會變遷的離婚現象,背後實有其多重歸因、合併行為、不同需求及其分齡服務而來的配套措施,這除了顛覆所謂7年之癢的人性想像外,回應於個人動力、家庭動力、群體動力及其外部系統動力等多方糾結,直指出來的是攸關到該項離婚情事,斷然不僅止於單純夫妻兩造的個體範疇,亦有其家庭運作內涵的集體範疇,以及時代變遷趨勢的整體範疇,及其所關乎到女性受教年數延長、女性經濟自主能力、家庭組成結構變遷、夫妻雙薪勞動參與、典章制度誘因、性平時勢潮流、健康壽命增加、追求第三人生等環扣鑲嵌的互為拉扯,特別是低婚齡化組所涵蓋愛情三角、共親職、合作父母的概念組合,以及高婚齡化組對於需求滿足和風險規避的老後天光之務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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