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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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高等教育體系的大專院校普遍設立所謂的扣考制度,根據該項的制度規定,修課的學生若是缺曠時數達到一定標準的話,便會被剝奪參加期中或期末的考試權利,並且該科成績將直接記為零分,這樣的規定看似是為了促進學生的出席率,但卻也引發了對於學生受教權的廣泛爭議。

正如《論語》中所言的:“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這句話提醒我們,教育的根本乃是在於培養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責任感,而非是僅依賴懲罰措施來促使學生的強迫出席,對此,一方面,該項扣考制度的存在,似乎忽略了學生在面對各種不可抗力因素時的應對難處,這不禁讓人思考,教育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麼?另一方面,現行扣考制度對於缺課的操作性定義,顯得相當模糊,畢竟,這其中涵蓋有病假、事假、公假、防疫假、生理假、心理健康假等多種的變異情況,也讓這些的缺課理由,無論是出自於個人健康、家庭因素抑或社會責任,都可能會影響到學生的出席情況,以此觀之,扣考制度顯然沒有針對多元需求與個人處境等特殊情況,進行多重、分殊和細緻的不同考量,而是加重學生壓力和不公平懲處,進而對他們的學習熱情造成打擊。

值得注意的是,林林總總且各式各樣的學生缺課歸因,像是有從個人的身體狀況到家庭的突發事件,甚或心理健康需求,如此一來,在這裡的考察真義,就不全然僅止於缺席的學習損失,更有其對於曠課事由的相關需求,究竟是否獲致應有的滿足;連帶地,取消扣考制度,也並不意味著放縱學生缺課,而是要去重新思考學權與責任之間的衡平關係,也就是說,學生的缺課情況理應被視為一種多元、複雜現象,背後關涉及到的是個體需求、彈性管理、社會期望以及教育本質的多重意涵,就此而言,針對各種的缺課原因,逕自取消扣考的制度轉變之際,當有必要建立一個更加人性化的教育環境,以讓學生在學習中感受到關懷與理解。

冀此,相與衍生的變革課題,包括針對各種缺課情況進行明確的定義界限,以便於學生能夠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從而找回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學習自主;再則,因應於各種原因缺課的學生,以提供包括心理輔導、學習資源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系統,從而協助學生渡過難關,而不至於削弱應有的學習動力;此外,缺席的曠課事實,又有無直指包括教師、教學、教導、教育的環扣銜接議題,連帶地,如何藉由課堂參與、學習日誌、專題報告等不同情境,據以展現學生的自主學習成果,而不是只是依賴考試來評估他們的學習成果評估方式,來讓曠課與扣考得以脫鉤於自主學習的教育真義,更能使其學習過程當中,感受到的是支持與鼓勵,而非壓力、懲罰。

總而言之,扣考制度的改革不僅僅只是取消此項規定,而是要去重新思考教育的內涵,至於,在這個的轉換過程當中,固然需要凸顯學生的學習權,但是,更要去建立一個包容支持的受教環境,畢竟,曠課的背後糾結有個體、從眾、人為、不可抗拒、事前或難以預期性等干擾變數,連帶地,沒來上課、不來上課、不克上課等曠課情事,這也讓取消扣考的背後,亦有其權利行使及其責任義務的對應性關係,特別是廢除扣考之後的配套措施,又有無關乎到受教學權資訊之於完整、透明、一致、執行、變異等延伸性提問,更遑論於自主學習、學習自主的認知基模,是否已經落實成為您、我學習心靈結構的一部分,如此一來,取消扣考制度的真義,就不在於學生請假時再也不用去擔心缺課過多而被剝奪考試權利,而是要如何拿回學習的受教權,以成為擁有思辨能力的獨立個體。

顯然,從曠課、扣考、退學、休學、延畢之類的協力機制設計,皆可作如是同理般的觀照、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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