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社會工作學分班講師
民國70年代的臺灣社會,面臨著經濟全球化,產業科技化,文化多元化,促使家庭結構改變,照顧功能式微,於是乎鑰匙兒童的誕生,緊接著兒少家外照顧產業的蓬勃發展,商品化的安親班、補習班、才藝班可以滿足小康家庭的照顧需求,但是,比一般家庭更需要打拼的弱勢家庭支持系統羸弱,便是需要國家承擔起最終父母的照顧責任。
冀此,為維護社區家庭之兒少發展權益,增強家庭照顧能力以發揮應有之功能,於97年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係以課後臨托及照顧為媒介,結合民間團體建置普及與可近性之在地化服務資源網絡,讓專業社工人員得以接觸到家庭,在提供服務之外亦可發掘高風險家庭,以即時回應並貼近社區家庭兒少之需求;103年起「單親家庭子女課後照顧服務」併入此計畫;又105年訂定「守護家庭小衛星—培植家庭支持服務資源網絡計畫」,透過與地方政府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結,結合社區在地民間力量共同合作,發展分層級公私協力模式,提供預防性、支持性、補充性及發展性照顧兒少的服務,發揮社區關懷照顧效益;另外,106年配合「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開辦「脆弱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復考量前二項計畫之精神及服務內涵具共同效益,且符合脆弱兒少及家庭的服務內涵,自108年起併入「脆弱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為擴大服務對象,於110年更名為「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期能發展預防性及因地制宜的以社區為基礎之家庭關懷與支持服務。
從直轄市到縣市,從都會到偏鄉,從本島到外島,在衛生福利部的努力推動之下,從 108年底共有135個小衛星據點,補助金額共3783萬6088元,共服務79萬4846人次,歷經短短四年的間急速成長,來到112年底已擴展到728個小衛星,補助金額自然也以倍數成長到1億4996萬5757元,服務人次已增加到284萬6824人次,總計服務戶數有1萬5222戶,這其中就其家庭類別可分為:經濟弱勢6649戶;單親4701戶;原住民2415戶;隔代2122戶;新住民1579戶;身心障礙949戶;受刑人286戶;其他1915戶。依據衛福部統計資料指出,截至113年9月止約已布建787個小衛星據點(辦理單位自籌經費者有216個),其中服務內容涵蓋有「課後臨托與照顧」的小衛星約有662個,而單以開辦「課後臨托與照顧」為服務內容的小衛星約有87處。
實際上,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6條制訂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條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定義是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以及第5條說明提供本服務而招收兒童五人以上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依法登記或立案之社會福利、公益、慈善或宗教團體提供免費之本服務者,不在此限。第7條規定公立課後照顧班應優先招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計資料指出,111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助情形:總補助經費共5億8715萬6371元;總受益人次共8萬2568人次,這其中原住民有4萬2402人次;低收入戶有2萬5574人次;身心障礙有1萬4592人次。
綜上所述,小衛星之方案內容為「課後臨托與照顧」是不受〈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所規範的,以此觀之,其托顧者抑或是照顧者是無需具備課後照顧班、中心之執行秘書、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應具備之資格,那麼其角色定位及功能運作之專業素養是令人擔憂的,更是有悖於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締約國應確保負責照顧與保護兒童之機構、服務與設施符合主管機關所訂之標準,特別在安全、保健、工作人員數量與資格及有效監督等方面」之規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同樣都是以弱勢家庭兒少為服務對象,但是小衛星的家庭類別是以經濟弱勢為最多,單親次之,原住民再次之,兒課後照顧服務班則是以原住民為最多,低收入戶為次之,身心障礙者再次之,就此而言,是否因為小衛星是由非營利組織承辦的公私協力方案,較難以深入偏鄉原鄉服務,只能靠在地學校照顧在地子弟。
最後,正向看待,政府與民間齊心齊力建構社區照顧網絡來照顧弱勢兒少及其家庭,只不過,透過官方統計資料可以知道,雙軌並行的兩個方案,欠缺整合性的各自為政,不論是期待錢要用在刀口上的金流,抑或是專業素養的人力配置之人流似乎都還有努力的空間,畢竟,對的事要用對的方法,以及對的團隊,才能功德圓滿。
就整體事件回顧簡而言之,一個是法源依據是教育局所頒布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有固定的管理規範、管理人才制度 以及相對應的評鑑制度!可對應服務人員稱為課輔老師。
但另一環卻是社政因胸求放寬限制,利用社家署專案”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 ,但相對應的教育品質與人才管控都是用民間自己負責,政府委託設置,但若品管上若有出事,可能比較找到相對應的法令是加嚴或制度介入。權責上面恐較為鬆散
公私協力合作的方案歷年來發生性侵性騷或暴力事情的也曾有過,每次都等式欠件發生然後再補破網。特別是小衛星方案資金還是來自原113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經費辦理旨揭計畫的方案資金來源。
但管控上也只有符合兒少權法81-1條(不得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條之一所定情事),但如何民間知曉且管控 專業服務人員社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費+輔導人員 +志工 素行調查。都必須靠社福單位自我提出審閱資格申請。
一是課後照顧資源因應鄉村都市分配過度集中,補助資源重疊,二是人員管控+風險RISK CONTROL觀念有賴政府宣導提升。學校課後班是公立單位相隨於地區的小學,但偏鄉人力吃緊+服務管道是否通暢仍待討論,但因為小衛星是由非營利組織承辦的公私協力方案,在資源角度與管控角度來檢視,應該民間承辦人員更應該有一定的敏感度與防治性侵與性別平等議題知識提升,有賴衛福部與社會局等制定相對應的法令規定,加強志工與服務人員的風險管控,基強循環推展上述的防治觀念,由其實社福單位或教會團體對於風險觀念務必隨時要有。莫等事件發生才再補破網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