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社會工作學分班講師

民國70年代的臺灣社會,面臨著經濟全球化,產業科技化,文化多元化,促使家庭結構改變,照顧功能式微,於是乎鑰匙兒童的誕生,緊接著兒少家外照顧產業的蓬勃發展,商品化的安親班、補習班、才藝班可以滿足小康家庭的照顧需求,但是,比一般家庭更需要打拼的弱勢家庭支持系統羸弱,便是需要國家承擔起最終父母的照顧責任。

冀此,為維護社區家庭之兒少發展權益,增強家庭照顧能力以發揮應有之功能,於97年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係以課後臨托及照顧為媒介,結合民間團體建置普及與可近性之在地化服務資源網絡,讓專業社工人員得以接觸到家庭,在提供服務之外亦可發掘高風險家庭,以即時回應並貼近社區家庭兒少之需求;103年起「單親家庭子女課後照顧服務」併入此計畫;又105年訂定「守護家庭小衛星—培植家庭支持服務資源網絡計畫」,透過與地方政府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結,結合社區在地民間力量共同合作,發展分層級公私協力模式,提供預防性、支持性、補充性及發展性照顧兒少的服務,發揮社區關懷照顧效益;另外,106年配合「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開辦「脆弱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復考量前二項計畫之精神及服務內涵具共同效益,且符合脆弱兒少及家庭的服務內涵,自108年起併入「脆弱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為擴大服務對象,於110年更名為「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期能發展預防性及因地制宜的以社區為基礎之家庭關懷與支持服務。

從直轄市到縣市,從都會到偏鄉,從本島到外島,在衛生福利部的努力推動之下,從 108年底共有135個小衛星據點,補助金額共3783萬6088元,共服務79萬4846人次,歷經短短四年的間急速成長,來到112年底已擴展到728個小衛星,補助金額自然也以倍數成長到1億4996萬5757元,服務人次已增加到284萬6824人次,總計服務戶數有1萬5222戶,這其中就其家庭類別可分為:經濟弱勢6649戶;單親4701戶;原住民2415戶;隔代2122戶;新住民1579戶;身心障礙949戶;受刑人286戶;其他1915戶。依據衛福部統計資料指出,截至113年9月止約已布建787個小衛星據點(辦理單位自籌經費者有216個),其中服務內容涵蓋有「課後臨托與照顧」的小衛星約有662個,而單以開辦「課後臨托與照顧」為服務內容的小衛星約有87處。

實際上,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6條制訂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條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定義是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以及第5條說明提供本服務而招收兒童五人以上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依法登記或立案之社會福利、公益、慈善或宗教團體提供免費之本服務者,不在此限。第7條規定公立課後照顧班應優先招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計資料指出,111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助情形:總補助經費共5億8715萬6371元;總受益人次共8萬2568人次,這其中原住民有4萬2402人次;低收入戶有2萬5574人次;身心障礙有1萬4592人次。

綜上所述,小衛星之方案內容為「課後臨托與照顧」是不受〈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所規範的,以此觀之,其托顧者抑或是照顧者是無需具備課後照顧班、中心之執行秘書、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應具備之資格,那麼其角色定位及功能運作之專業素養是令人擔憂的,更是有悖於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締約國應確保負責照顧與保護兒童之機構、服務與設施符合主管機關所訂之標準,特別在安全、保健、工作人員數量與資格及有效監督等方面」之規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同樣都是以弱勢家庭兒少為服務對象,但是小衛星的家庭類別是以經濟弱勢為最多,單親次之,原住民再次之,兒課後照顧服務班則是以原住民為最多,低收入戶為次之,身心障礙者再次之,就此而言,是否因為小衛星是由非營利組織承辦的公私協力方案,較難以深入偏鄉原鄉服務,只能靠在地學校照顧在地子弟。

最後,正向看待,政府與民間齊心齊力建構社區照顧網絡來照顧弱勢兒少及其家庭,只不過,透過官方統計資料可以知道,雙軌並行的兩個方案,欠缺整合性的各自為政,不論是期待錢要用在刀口上的金流,抑或是專業素養的人力配置之人流似乎都還有努力的空間,畢竟,對的事要用對的方法,以及對的團隊,才能功德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