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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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受虐致死悲劇的背影底下,修法的舉措就如同一把雙刃劍般,頗值得我們加以深思、探討。
故事的起點,源自於一名待出養的孩子,因為被媒合至安置保母的過程中遭受虐待,最終不幸喪命,這起事件也令主管機關的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在2025年2月6日迅速提出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的草案,草案的內容可謂深具意義,涉及到有對收出養系統的嚴格管制,將出養的評估責任轉由地方政府接手承擔,並且排除文教基金會作為媒合機構,除此之外,從事收養服務的社福機構也必須提出在職人員的訓練與督導計畫,要求社工人員每年至少接受20小時的專業訓練,這其中包括6小時的兒童發展、虐待辨識及敏感度訓練。冀此,這一系列的修法舉措,旨在於讓收出養的運作過程,得以有其公私協力的明確分工,藉此提升一線社工的專業素養,同時強化適任性審查小組及內外督導機制的有效運作,據以達到捍衛出養童最佳利益的積極性作用。
然而,這些理性工具的背後,卻是隱藏著許多待解難題,像是針對出養、試養及收養的評估設計,我們如何能夠從兒童的個人動力及收養家庭的背景,以進行全面且縝密的綜合性評估?特別是評估的指標、項目及多方動態等把關機制,亟需更清晰、科學化的操作性定義,據以提升評估結果的效信度和專業性;至於,在評估的認知框架中,依舊是潛藏著「萬一與一萬」、「錯放與錯殺」、「最佳利益與次佳利益」等矛盾情結,這些心結在啟動出養需求的瞬間,往往也使得家庭面對不得不做出的艱難選擇。因此,在這裡的思考重點就不僅止於政府接手出養業務的修法措施,更是在於評估結果的背後,出養家庭的運作文本亟待更為爬梳、澄清,這也是人群服務工作者與家庭合作服務時所面臨到的最大挑戰。
至於,評估與執行之間的迴圈關係,從主觀與客觀的評估標準出發,無論是出養前的準備還是收養後的跟進,抑或從原生家庭到收養家庭之間的轉換,已然是對兒童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創傷,特別是在時間的壓力下,收出養服務往往不得不做出次佳的選擇,換言之,扣緊「個體」之出養童或出收養家庭、收出養服務之「制度設計」及其供需媒合失調之「文化大環境」,上述的變革措施,當只是因為發生匪夷所思的不當對待情事,而讓主管機關必須要有所回應且以正視聽,而非真正的反思:國家機器是否隨著社會的變遷,針對家庭動力的組成、結構與功能進行深入探討,究竟是什麼樣的糾結,使得出養與退養的幼兒成為成人情感世界裡的一枚祭旗。
准此,關於收出養運作機制的改革,不應僅僅聚焦於「准與不准」的行政思維,應思考的是如何推動守護多樣而獨特的「照顧家庭」機制設計,並且要讓家庭的事務轉變為全社會共同承擔的共責關係,而這一切的相關作為,更應該是要回歸到「兒童為主、家庭為要、社區為先」的事前防制策略中,連帶地,雖然收出養制度的修正是著眼於具體操作層面,但是,卻也忽略了家庭動力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特別是所牽涉到更深層的經濟壓力、情感糾結以及社會對於這些非典型家庭的刻板印象或社會微歧視,這些問題並未在收出養政策中被有效處理。
總之,收出養制度的修法變革,不僅只是一項技術性工程,更是一場價值觀的重塑,唯有從系統性角度重新檢視兒童福祉、家庭功能及社會文化結構,方能解決問題的真正根源,期待未來政策能超越事件發生驅動式的本能反應,以朝向長期、全面性的改革方向邁進,從而守護每一位孩子的權益保障與福祉增進。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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