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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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則與地方事務息息相關的陽光行動報導,背後糾葛的深邃與複雜,遠比我們的想像來得棘手。
自2019年起,台灣借鑒日本的經驗,啟動了地方創生計畫的1.0版本,隨後於2021年推出2.0版本。今年(2025年),我們將展開為期四年的《打造永續共生好地方創生計畫》3.0版本。僅就前兩個版本而言,業已投入超過新台幣百億元,約有1,500名年齡介於20至40歲的青年,正積極實踐這條可期、可行的地方創生之路。然而,這也讓我們不得不嚴肅看待該項成果的評估機制,因為這項計畫的初衷係為了解決台灣人口過度集中於大都市及城鄉發展失衡的問題,然而,金流、人流與資訊流的引入,最終還是必須面對法令規範和基礎建設等結構性限制。
在此過程中,運作上的難題層出不窮,包括:缺乏地方社區大數據的資料庫,而難以窺見社區創生的求同和存異之處;多的是經費、補助與獎金之間的權控關係,少的是陪伴帶領的共同成長機制;所有的資源卻僅限於45歲以下的年輕人,導致世代間的合作斷裂,未能有效促進跨年齡層的共創、共生與共榮;忽略跨部會的統整機制,導致政策碎片化,無法有效解決地方問題,以確保計畫執行的一致性和效益性;漠視從單一社區延伸至區域廊帶創生計畫的配套措施,致使難以促進鄰近社區之間的聯動發展,從而形成更大的經濟產值、社會文化效益;缺乏統籌中介的平台;未充分考量到社區內涵、文化價值與長期影響,而是過度強調量化指標的績效管理;過度依賴政府補助,容易使地方創生計畫淪為官方的行政指令,不僅讓社區自主性不足,更是進一步削弱民間力量的參與動能;以及計畫結束後的持續性問題。這些都使得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真正的地方創生應根植、深耕於社區,並且能夠在公私協力中具體實踐,而非只是單純依賴官方的經費挹注。
因此,重建「願景社區」的超典範目標,必須從基層出發,結合民間社會與各年齡層的力量,進行解構、重構與新構的策略性變革。這是因為,地方創生的思考、評估、計畫、執行與持續性,必須針對生態環境、生存條件、生活功能、生產計畫及生命機運等五種共生關係,以進行全面檢視,從而連結個體社區、制度性地方創生計畫,以及大環境的城鄉落差。
總而言之,如何將對的事物嫁接於對的人、夥伴團隊、方法與時機,才能產出正確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民間力量的醞釀與啟動,甚至是全面性的爆發,必然關乎到國家機器的角色定位與功能運作,因此,政府機關需要更多向民間學習的認知行為,而非讓地方創生計畫淪為狹隘的政治參與,進而取代自發性的公共參與,畢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的核心,理應回歸到社會關注、社會投資、社會變革以及社會創造的精神理念。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2025-2028年)」是台灣政府為促進城鄉均衡發展,解決人口過度集中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所推出的最新版本計畫。該計畫以永續、公益、共好為核心精神,預計在四年內投入60億元,並聚焦於五大重點工作,但花下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是否可以解決城鄉發展失衡問題,需要進行全面檢視
一、 法規的限制: 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困難,限制建築物用途,可能扼殺創意發想。
二、 、成效的評估:地方創生計畫已推動數年,投入資金龐大,但實際成效仍需進一步檢驗,才能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三、 年齡限制:部分補助計畫限定年齡在45歲以下,可能忽略了有意投入地方創生的壯年族群,限制了參與的多樣性。
我在去年二月啟動【用走路認識我成長的這一塊土地-台灣】走過城市、走過鄉村,至今走了超過500公里(還在進行中),確實感受到城市與鄉村很大的不同,除了看得到公共建設的不同,各地方的學校,尤其是偏鄉的小學,也看得出建設的不同;如果要讓鄉村地方, 有自己的特色,讓有工作能力的人,不用北漂,也可以留在自己成長的地方工作,除了政府的財力補助,各部會的實際協助, 需持續關注與改進,如果加上民間的力量,相信執行力會更落實,可以確保計畫目標的實現。
地方創生並不是新的東西,但卻在政府政策與計劃的推動下,開始喚起重視文化民俗與地方特色的人有機會站出來以及表現。然而見樹不見林,過度重視數據與KPI表現,我認為這是政府計畫常見的詬病,變成是為了拿經費和生存而做,這如同社福單位拿政府補助,而社工為了與政府方案計畫的抗衡,漸漸失去本身活力有一樣的意思。地方創生要做得好,做得遠,選才選人更為重要,而台灣三峽的甘樂文創在地方創生的布局至今已十年,逐漸實現社會企業價值,或許不是賺大錢,但其影響所建立的品牌價值,已能讓自身自立自足。在營利企業與非營利組織之間,這條路不是容易的路,也透露出社會企業各種生存危機。我想最終仍要回到將同樣重視的一群人串聯起來,這當中可以包含一些願意投錢和投力的人,發揮自身資源,才能讓地方特色永續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