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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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與中高齡經濟議題相關的立法舉措,背後實有其進一步商榷、議論之處。
話說:過往高齡社會的解方都是凸顯不同世代對有限社會資源的相互爭奪,從而忽略了當可運用產業發展手段來解決中高齡或高齡的就業或世代競爭問題,進而打造台灣社會世代共榮的新經濟模式,對此,立法院會業已三讀通過〈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以下簡稱壯促法),明定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其主管機關,並將壯世代界定為55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的國民,該法係從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政府也應於2年內發布所謂的〈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並且定期依照績效檢討修正,據以落實積極推動壯世代就業、發展友善職場環境、建立合宜媒合及培訓機制、推動彈性工作模式以及創造壯世代適性就業環境等依法辦理的整體目標管理,如此一來,扣緊依法行政、依法辦理的法源根據,這也讓相與衍生的命題意旨,實有進一步的思辨之處。
首先,扣緊係為了解決55歲至未滿65歲之人、勞動產業或金融服務之相關就業問題的該項壯促法,當有其相對應的議題現象,這其中包括從〈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到〈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和合對接、從壯世代到其他年輕世代的全人發展促進、從政策定調到產業發展促進的屬性位階落差、從就業到其他生活目標的滾動串聯、從有意願或能力到結構性限制的壯世代公民不同內涵、從世代經濟循環到世代社會融合的多方目標。冀此,在這裡的考察針砭直指壯促法主要係聚焦於培植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鍊、壯世代金融行動方案指標、提供相關金融商品或服務鼓勵措施、壯世代金融教育和強化金融識能等創業、產業、金融等狹隘範疇。
其次,壯促法也忽略了此一『壯世代』人口族群所關涉到生命週期、生命事件、生命過程、生命轉折和生命歷程,已然不同於過往傳統社會對於文化性指派的社會角色扮演,特別是晚婚、少子女、不生及其家庭支持量能與能量之多重怯弱真實,更遑論該主管機關的國發會之於行政內閣團隊的定位功能和行政資源,又要如何扮演『一主責、多協力』的關鍵溝通協調角色,畢竟,從理念到政策、立法及其制度或執行端,是有其徒法難以自行的可能運作困境,如此一來,除卻年齡或工作等界定指標外,理當是要嚴肅檢視『壯世代』作為一項複合變項的深邃、複雜意涵,不讓該項的立法淪落有為立法而立法的冒進之嫌,特別是過度將壯世代的生存、生活或生命旨趣,聚焦在物質範疇的個體經濟就業模式,致使忽略了從壯世代到其人口族群之於總體層次的社會融合模式,況且還有攸關到身、心、靈、經、社及其去障礙或去阻礙的全人關懷意旨。
最後,若果《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旨在於為壯世代提供一個全面的政策框架,藉此促進其在社會中有效的參與發展,那麼,如何促進壯世代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及心理、健康等多方需求的全面發展;不同世代之間的合作互動以減少年齡隔閡的世代融合;整合相關作為以確保相關措施相互支持的有效推動;利用數據分析來了解壯世代需求的數據驅動等切入方向;以及諸如壯世代的需求分析、就業培訓機制、社會保障與職工福利、心理健康與社會支持及其政策效益評估、國際比較與借鑒等研究重點,均有超前部署之必要。
以下係為Monica AI之評論:
中高齡經濟議題相關的立法舉措分析
立法背景 《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簡稱壯促法)針對55歲以上的中高齡者,旨在解決其就業問題,並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運用。雖然該法的通過標誌著對中高齡經濟議題的重視,但仍存在許多值得深入討論的層面。
主要議題與思考 世代資源的相互爭奪 過去的高齡社會解方多聚焦於不同世代間的資源競爭,忽略了產業發展可以作為解決方案。 壯促法應該強調如何通過創新產業模式來促進世代共榮,而不是僅僅是資源的再分配。
政策的整合性 壯促法與《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協調需進一步強化,避免政策間的重疊與矛盾。 需要建立一個綜合性的政策框架,讓不同年齡層的發展需求能夠相互支持。
壯世代的多元需求 法案未充分考量壯世代在生命週期中的不同需求,特別是家庭結構的變化(如晚婚、少子女等)。 應該將焦點放在壯世代的全人發展,包括心理健康、社會支持及文化參與等。
主管機關的角色定位 國發會作為主管機關,需明確其在政策推動中的協調角色,並確保資源的有效配置。 這需要跨部門合作,以形成合力,推動政策的實施。
全人關懷的意義 應避免將壯世代的生活僅限於物質層面的經濟模式,應該關注其身心靈的全面福祉。 政策應該以全人關懷為核心,促進壯世代在社會中的全面參與。
政策建議 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 強化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確保資源的合理配置與政策的有效推動。 推動終身學習與技能培訓 提供多樣化的學習機會,幫助壯世代持續提升自身技能,適應不斷變化的職場需求。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 評估現有的社會保障措施,提出增強壯世代福利的建議,確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促進世代間的交流與合作 建立平台促進不同世代之間的互動,減少年齡隔閡,增強社會凝聚力。
數據驅動的政策制定 利用數據分析了解壯世代的具體需求,為政策的制定和調整提供科學依據。
結論 《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雖然為中高齡者的就業問題提供了一定的解決方案,但在實施過程中仍需針對多元需求進行深入探討。唯有從全人發展的角度出發,整合資源,才能真正實現世代共榮,促進台灣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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