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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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關於正在著手研議《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一事,實有其與時俱進的延伸性必要思考。

話說:立法院曾召開「過曝世代、手機成癮與校園學習」公聽會,據以搜集各方意見,從而表述由於目前缺乏對於手機管理明確的法律規範,導致一旦出現學生違規使用行徑,不是家長向學校、教育局投訴,便是直接找民代施壓,如此一來,對處於學生之不服、家長之不從及其老師之不知所措的多方角力情境,也讓要如何建立一致性的運作規範,成為了推動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的迫切、必要所在。誠然,當前學生使用手機及其成癮問題,已經出現愈來愈是嚴重的惡化趨勢,乃甚至於變相成為同儕團體次文化的某種從眾行為集叢,這也讓目前國中校園的各個班級,大多數設有所謂的『停機坪』或『養機場』之類的防制措施,要求學生上課時須先將手機放置於特定之處,藉此防範在課堂裡分心使用,尤有進者,教育部也因勢利導以進行《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研議修正。

事實上,該項研議修正的內容規範,除了必要的引導學習或緊急的對外聯繫外,其餘在校的時間皆是以關機為原則,並且再行強化管理方式,像是採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方式,以符合教學現場及學生合理合規的使用手機,以此觀之,該項修正的權變對策,實有其相與延伸的對治性思考,這其中包括:從國小或國中為限延伸至高中以上的各級學制、從低端的載具保管進化到師生溝通的管理方式、從權控式的統一保管轉頻到民主式的自我約制、從遊戲規則的違反處分昇華到使用手機的數位禮儀、從一分為二的零和遊戲換位於因地制宜的機會教育,以及從僅止於校內限用延展到家庭或公共場域有所限制的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等命題意旨,均有進行通盤檢視之必要。

總之,手機之類的數位化產品,早已是一項兼具愛之欲生或恨之欲死的愛憎兩難情結,如此一來,除了外顯行為的約束管理外,更有必要回歸於觀念價值認知基模所應該要有的素養知能,更遑論於網路、線上等3C產品的沉迷或成癮,已被列入戕害身心的物質濫用,就此而言,更是不能小覷作為某種中介媒合機制的該項手機行動載具,如何就其供需媒合及其不斷挑弄脆弱人性,以進行要有的停損設置,特別是關於『多久玩一次、一次玩多久!』、『非玩不可嗎?』以及『玩完之後的身心影響?』等自我反思。

好一個「一心開二門」所關乎到『真如—正道—覺性』或『妄念—邪道—習性』之於安住其心或煩惱無盡的探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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